我比我弟大九歲。
我媽說,女孩子讀書沒用,早晚都要嫁人,不如留在家裏幫她帶弟弟。
我已經忘記了自己往居委會跑了多少趟,拉著婦女主任往我家跑了多少回,又被爸媽打了多少次,才終於在開學兩個月後走進了初中校門。
放學之後,我爸親自到學校接我,我坐在他自行車的後座上,望著他寬闊的後背,第一次理解了“爸爸”兩個字的含義。
可是,他卻沒帶我回家,而是去了他當廚子的飯館兒,塞給我一雙橡膠手套和一水池沾滿油汙的碗碟。
我爸說,上學可以,學費自己賺!
*
我對家的印象,隻有睡覺時一張被褥潮濕的小床、弟弟胖乎乎的小臉兒,以及媽媽藏在家裏角落、生怕我偷吃的零食……
現在,我大學畢業了,工作掙錢了,卻忽然從家裏的透明人,變成了父母口中的“好女兒”。
上大學起,我就很少回家了,可是每每回去,我媽都會拉著我在小區裏晃悠,見人就說:“這是我閨女,現在可有出息了,小時候沒白疼她!”
每每此時,我的心裏就像是盛著一粒砂礫,硌得生疼。
我想過不去管他們,就當自己是石頭裏蹦出來的野猴子,從此,天為父、地為母,不欠任何人。
可是,潛意識裏,我又特別想得到父母的愛。得不到的永遠都是最渴望的!
最重要的是,我不能不管我弟。
那個在我被媽媽打時,會心疼得流淚,會偷偷拿零食給我吃的弟弟!
他得了重病,哪怕隻有一絲希望,我也要努力治好他!
*
走得累了,我坐在街心公園的長椅上。
不遠處的廣場上,一群大媽在快樂得跳著廣場舞。灌木叢之外的馬路上,車水馬龍,訴說著大上海的繁華。
而,所有的熱鬧都是別人的,與我無關。
我安靜地坐著,忽然想明白一件事,為什麼那麼難的日子我都熬過來了,卻會因婆婆的一句質疑感到悲傷?!
隻不過因為,我太喜歡他們了。
我甚至因為喜歡他們,開始舍不得離開鄭嘉,妄圖一輩子都跟他們做家人!
也因為太喜歡他們,而忽略到一個令人無奈的事實——婆婆不是媽!
在我萬事順著他們時,就會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產生分歧,便是兵戈相向,一切皆是我錯。
我的耳邊,仿佛又傳來一聲狗叫,就好像被大伯娘拽著胳膊丟出大門的那一夜……
“嗚……嗚嗚……”
叫聲無比清晰。
我腳踝處忽然蹭過一團溫熱的毛絨,這才驚覺不是自己的錯覺。
低頭看去,一隻毛茸茸的小奶狗正吐著粉嫩的舌頭,用一雙烏溜溜、水汪汪的眼睛盯著我。
“嗚……嗚嗚……”
它還不會汪汪叫。
“小家夥,你媽媽呢?怎麼自己跑出來了?”我輕輕撫摸著它頭頂的軟毛,它太小了,小到我生怕稍一用力就會弄疼它。
它聽不懂我說的話,隻是懵懂地看著我,用粉嫩的小舌頭舔我的手指,似乎是餓了,想吃奶了。
我在長椅下發現一個快遞盒子,裏麵鋪著一條破舊的秋褲,有著跟狗狗身上一樣的味道。
看來,這個小家夥是被遺棄的無疑了。
我隻用了兩秒鍾時間思考,就決定收養它。
“以後叫你‘家家’,好不好?”我雙手托起它,放在膝蓋上,“我們倆,都太需要一個家了!”
一個永遠都不會被人隨意拋棄的家!
“從現在開始,我們做彼此的家人,好不好?”
小家夥自然聽不懂我的話,它隻是不停地往我手心裏拱,濕潤潤的小鼻子頂在掌心裏冰冰涼涼的,可愛極了!
收養家家,首先要考慮的自然是它的飲食。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小奶狗不能喝牛奶,便買了一包羊奶粉,又在路邊的母嬰店裏買了支嬰兒奶瓶。
正準備抱著家家回家,卻忽然聽到有人叫我名字:“於桃!”
循聲看去,居然看到了薛峰!
他穿著一件熒光綠的運動T恤,下身是一條黑色運動褲,腳上穿著跑鞋,站在馬路對麵喊我。高高凸起的啤酒肚,格外顯眼兒。
綠燈一亮,他就立刻穿過馬路跑過來。
“薛總,出來夜跑?”我掃了眼他的啤酒肚,訕訕地打招呼。對於不喜歡的人,單獨相處時,我總是很難表現得很自然。
薛峰精神不錯,似乎已經從瀉藥的陰影裏走出來了。
“是呀,經常鍛煉身體棒!”他彎了彎胳膊,給我秀他幾乎沒啥的肌肉,忽然話鋒一轉,“剛好附近有個酒吧,我們去喝一杯,我繼續給你講一講之前在東營沒來得及教你的升職秘訣!”
說話間,他的手臂輕輕蹭了下我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