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你搶劫的經過。”
“7月18日中午兩點多鍾,有人告訴我一個確鑿的信息,說葉文元開著自己的車,攜帶20萬元贓款,從太子山返回遠山縣,很可能要去行政中心大樓自己的辦公室。得到這個信息後,我立即請原化工廠的司機隊長陳大全開著事先借好的出租車,停在人民廣場的進口車道上。葉文元的轎車一到,我就上前阻攔,借口車子出了故障,讓葉文元打開車門借修車工具。車門打開後,我馬上擠了上去,用預先準備好的刀子脅迫葉文元交出身上的贓款。葉文元掏出身上的200多元錢給我,我沒要。我追問他那20萬元贓款放在哪裏?他沒說。我就在車內搜索,發現了葉文元車座下有個鼓囊囊的黃挎包,包裏裝著一個小黑皮包,拿出來一看,正是我要找的那20萬元贓款。我趕快將黑皮包拿上,下了車,坐上出租車走了。前後大約十來分鍾的樣子。”
“那黑包裏裝的是什麼東西?”
“裝的是10萬元人不民幣和一個牡丹卡。”
“這錢和牡丹卡現在何處?”
“10萬元現金,其中6萬元,替老廠長李其興在醫院交了醫藥費,4萬元給了化工廠幼兒園。牡丹卡己經交給幹警了,聽說也是10萬元,我還沒來得及去查實”
“你怎麼知道葉書記有20萬元贓款呢?”
“是一個人告訴我的。”
“這個人是誰”
“我現在不能告訴你們,到時候我會告訴你們的。”
“你為什麼不說?”
“我暫時不想牽扯別人,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聽說這錢是我們化工廠工人的血汗錢,用我們的血汗錢去行賄縣委書記,再廉價收購化工廠,我吃不下這口氣,所以我就要去搶。”
“你知道你的這種行為是什麼行為嗎?”
“知道,是搶劫行為。”
“搶劫行為是觸犯刑法的,你知道嗎?”
“知道。”
“你知道為什麼還要去幹?”
“我已經說過了,就隻為出一口氣,為我,也為我們化工廠的工人們出一口氣。”
審訊到這裏,王一武和龍小陽對視了一下,示意初審到此結束。龍小陽最後看了一遍審訊筆錄,看完後緊鎖眉頭,摸著那油光發亮的寬額頭,沉思了好一陣才起身離去。
龍小陽從審訊室出來,沒有回家,他在半路上踟躕不前,想著有沒有必要將審訊的情況向葉文元彙報。最近外麵盛傳唐國興要上調市局當副局長,及時向葉文元彙報情況,是接近領導加深印象的極好機會。如果自己再上一個台階,當上局長,哪怕異地交流也好。到那時不隻是正科了,弄不好還可以進常委。葉文元這個案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裏麵有戲,這就看你如何把握了。可以說葉文元此刻正在難中,如落水螞蟻需要一根救命稻草。我若此時助他一臂之力,幫他走出泥沼,他定會感恩不盡。想到這裏,心裏麵就像開了一扇窗戶,一縷陽光從窗戶外射進來,眼前為之一亮。
“說說你搶劫的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