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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覃漢,我一度非常討厭這個名字,因為在入學登記榜上,他不帶任何愧疚的奪走了我倒數第一的位置,甚至到最近,我才發現,這個我在興德大學的第一個敵人竟然叫覃漢而不是叫譚漢,我不得不承認,我識字識半邊的能力不亞於幼稚園的小朋友,承認吧!我確實敗在了中國博大精深的語言文字上。而如今,我想我一直討厭的這個名字已經潛移默化地深入腦海,我從來沒有如此強烈的感受,我甚至幻想到和他纏綿於床幔,我赤裸裸的顫動。

從見到他的那一刻,我否決了我之前對“一見鍾情”的鄙視,我從來無法設想一個男子會有如此巨大的魅力讓我輾轉數日,不眠不休的思念。

我想我一定是病了,覃漢,你能救救我嗎?

“喂,和我交往吧!”

和覃漢相識的第三天,我終於無法克製我自己,我大膽的站在他家三層花式小洋樓的鐵門外對他說。

晨風掃落爬山虎上的露珠,他驚愕,用懷疑的眼打探我。

我後退,他收回放縱的眼,用餘光掃過我全身,腮骨微蹙,邪惡一笑,我知道他在嘲諷我,不廢一絲半語,而我並不逃避。

我笑,雷利範地抄起雙手,“我知道你是興德公認的高富帥,我知道你從幼稚園就收到過媚媚的情書,我知道你在國小就奉獻了初吻,這些我都不在乎,我隻要你知道,從這刻開始,我盧娓要喜歡你。”

“是嗎?那我可是很期待哦!”他驕傲的嘴角微揚。

當我想要再說些什麼,他已經戴上銀白色蘋果耳塞,踩著限量版首款摩登運動鞋,蹬著折疊式單車離我遠去,大概這種彌天蓋地的追求,他早已見怪不怪,懶得搭理了。

我想起彼得曾經說過的一句話——當愛情來臨,美麗和尊嚴都是錯誤,降低格調才是美德。於是,在這場愛情角逐裏,我扮演了率先丟棄自己的角色。

我記得有一次,我趁他打球洗漱之時,偷了他的7號球衣穿在身上,拿著一朵黃色的葵花,站在他的教學樓下,球衣很長,我並沒有打算穿上保險褲,兩條腿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

還有一次,我翻閱他家的小洋樓,試圖將十一朵玫瑰花送給他,結果,我摔了下來,雖然隻是二樓,我還是右腿骨折,在醫院躺了半個月。但這半個月,我並沒有荒廢,我收集著他的所有資料,我知道他是豪企的後代,是父親再婚時得到的另一個兒子,他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隻是哥哥向來和弟弟不合,早在十年前就獨自離家,再未得消息。

還有一次,我硬拉著他去KTV喝酒,他說隻要我為他喝下十八瓶啤酒,他就為我唱一首歌曲,我答應了,隻是大概我又被耍了,醉酒醒來時,我隻是趴在他的大腿上,口水在他的傑尼亞西褲上映出美麗的水蝴蝶,那首要唱的歌曲不知道有沒有在我耳邊響起,隻是最關鍵的是,最後的最後,他竟然對我說:“喂,我去你家穿回球衣吧!”

我呼啦一聲跳起來,抱著他的脖子,奉獻出了我生平第一個吻,興奮的告訴他。“覃漢,我終於知道,愛情是可以爭取的了!”然後,我賊手賊腳的衝他揮手告別,幸福的快要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