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處求援(2 / 3)

丁玉葉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一旁的方文勇想了想,也到衣櫃抽屜裏去翻,結果從一個本子裏翻出來了。

丁玉葉拿著《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急急地看了起來。認定書裏這樣寫著:“馬小安酒後駕車,造成丁玉環、方文旋死亡,馬小安、王亞天、牛小陽及摩托車乘客成龍、李雲龍受傷,兩車嚴重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當事人馬小安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認定書下麵還注明:“此認定書已於2003年6月10日向當事各方宣布,當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認定書後15日內,向碧泉市交警支隊申請重新認定。”

丁玉葉想了想,今天已是6月26日了,超過了申請重新認定日期一天。此刻,丁玉葉真是氣不打一處來,歇斯底裏地吼叫:“方昌明,責任認定書早下來了,你怎麼讓它躺在抽屜裏睡大覺?這麼大的事你咋就不吭一聲?現在我不服這個認定,想申請重新認定卻來不及了,已經超過了一天。你說怎麼辦?怎麼辦啊?”

方昌明蹲在地上不吭聲,埋頭抽著劣質煙。

丁玉葉回到家裏,氣得在床上躺了一會兒,頭腦便清醒了許多。她立馬打電話找到邵連順,向他通報了去北京的情況,又把“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超過了一天的情況告訴他,問他有什麼補救措施。

邵連順說:“那隻能進入申訴程序了。人民大學那位賈教授的意見可取。你現在可以一邊取證,一邊將計就計,逼公、檢、法按‘責任認定書’行事,督促他們讓馬小安坐牢。”

7月初,丁玉葉來到交警大隊找到了錢大隊長。錢大隊長對她說:“丁老師,你不愧為語文老師,告狀材料寫得不錯啊。”

丁玉葉問:“錢大隊長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錢大隊長說:“沒啥意思。你今天來有事吧?”

丁玉葉說:“我過來問個情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下了,馬小安也該抓起來坐牢了吧?”

錢大隊長說:“你別著急,這要按程序來。先由公安立案、偵查、申請批捕,再由檢察院審查批捕,最後由法院審判、公安執行。到時候,法院會通知你的。”

丁玉葉問:“那要多長時間?”

錢大隊長說:“快則三個月,慢則半年,有時候拖一年多也是有可能的。”

丁玉葉說:“那要等到猴年馬月啊?”

錢大隊長說:“丁老師,此案你認定了?”

丁玉葉說:“我是既認定,又不認定。說認定,我下決心要讓頂包人領刑坐牢,讓他後悔一輩子。說不認定,我還是要追查真凶。”

錢大隊長說:“丁老師,我勸你就別追查了。紀檢委代表黨組織,我們是黨叫幹啥就幹啥!”

丁玉葉說:“這是你大隊長說的話?你還有沒有立場?”

錢大隊長說:“我隻是對你丁老師才這樣說的,你該不會把我這話也寫進狀子裏去吧?你要真寫進去的話,我可是要賴賬的啊!”

丁玉葉說:“看來錢大隊長是個直人,我就不為難你了,請你迅速把案卷轉到公安刑警支隊去。”

錢大隊長說:“這個我能辦到,一個星期之內負責幫你轉過去。丁老師,其實我挺敬佩你的。我跟你說句實在話,你就盯著這個馬小安,追著判他的實刑。憑我們的經驗,到了坐牢時,即使是他的父子兄弟,他也不會去頂替的。”

丁玉葉說:“謝謝你的指點。”

錢大隊長果真說話算話,一個星期之內把案卷轉到刑警支隊去了,還給丁玉葉打了電話。丁玉葉不禁在心裏感歎道:“直人啊!好人啊!”

丁玉葉馬上跟蹤追擊找到刑警隊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說:“這個案子歸潘克華副支隊長具體抓,我帶你去找他。”

潘克華剛接到交警大隊辦公室轉來的馬小安的重大交通事故案,正在閱案時,丁玉葉敲門進來了。她自我介紹後,就問交警大隊有沒有把馬小安的相關案卷轉過來。

潘克華說:“剛轉過來,我正在看呢!你還有什麼事嗎?”

丁玉葉說:“就問這個事,請求迅速辦理結案,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潘克華說:“你這同誌咋這麼性急?辦案牽涉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家呢!我們盡快辦吧!你說的這宗案子是死案子,交警已作了事故責任認定,法院隻要按照有關法律條文開庭審判就行了,應該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