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夜訪證人(2 / 2)

董文斌麵帶詫異地說:“你是誰?”

丁玉葉說:“我是碧泉市六中的老師,叫丁玉葉。您在碧泉市當過文化局長,我在電視上看見過您。”

董文斌說:“哦,是家鄉人,快進屋裏坐。”他說話的口音帶著濃重的鄉音。他住著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客廳裏有些淩亂。

丁玉葉問:“您家人呢?”

董文斌感歎地說:“愛人還在碧泉,正在辦調動啊!你找我有事?”

丁玉葉說:“我找您有一點兒小事想核對一下。”

董文斌問:“啥事?”

丁玉葉說:“請您回憶一下,去年‘5.1’您回碧泉市沒有?”

董文斌想了想說:“回去了。”

丁玉葉問:“‘5.1’這天中午,您在不在瑤池賓館吃飯?”

董文斌毫不遲疑地說:“在瑤池賓館吃飯呀!當時,省電影公司去了兩個副總。我們在那裏吃飯的時候,還碰上了宣傳部的葛部長,紀檢委的王書記呢。”

丁玉葉問:“是王亞天書記嗎?”

董文斌說:“對,就是他。他在陪省紀檢委的客人。”

丁玉葉聽後十分高興,乘勝追擊,問:“那天中午你遇上了一場車禍沒有?”

董文斌說:“沒有。不過事後,我聽人說市紀檢委的車撞死人了。”

丁玉葉感到是火候了,忙接住話茬說:“那天撞死的就是我的妹妹和外甥女。”

董文斌說:“啊,就是你的妹妹和外甥女?”

丁玉葉說:“是的,我就是為此事來找你的。案子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判了,說肇事司機是市紀檢委的馬小安。而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人。市紀檢委的人說,當時是您把馬小安從駕駛座上拖下來的。”

董文斌說:“沒有這回事,我當時根本就不在現場嘛!真是豈有此理!怎麼把我也扯進去了呢?這個王亞天!”

丁玉葉想了想,覺得把法院的判決書給他看,他會更加惱火,便說:“董總,既然是這樣,您能不能寫個證明材料給我,就說‘5.1’那天您不在車禍現場。”

董文斌忙說:“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什麼也不寫,我不介入你們的事。”

事情正按照邵連順預料的方向在發展,丁玉葉也不著急,說:“董總,那我就不為難您了。隻是市紀檢委再來找您時,還望您像今天這樣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說話。”

董文斌說:“我不知道這件事,我不介入。你放心好了。”

丁玉葉萬分感激地說:“謝謝您。”

董文斌也客氣地說:“好走。”

丁玉葉來到江灘公園,找了個僻靜處,把微型錄音機打開,迫不及待地將剛才的錄音放了一遍,裏麵的聲音十分清晰。她滿意地露出了笑容。

從省城回來後,丁玉葉親自執筆向省高級人民法院寫“上訴書”,同時也向同級碧泉市人民檢察院寫“抗訴書”,表示不服碧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

“上訴書”和“抗訴書”中主要陳述了兩點理由:一是被告馬小安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兩死五傷,造成經濟損失六十餘萬元(小轎車、摩托車、賠償費、醫療費),判決不適用緩行,應依法從重處罰;二是被告馬小安被判緩刑依據不足。原審法院適用緩刑從輕處罰被告馬小安的事實依據是投案自首,而事實是,馬小安的自首日期是11月5日,離出車禍的5月1日整整過了半年之久,這何以說明馬小安主動自首?很明顯是最後不得已而為之!而原審法院濫用“法官自由裁量權”在三至七年的幅度內取起點刑,同時適用緩刑,明顯是枉法裁判,是不能令人接受的。違反了刑法第六十七條關於自首的規定。因此,強烈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糾正原審法院對馬小安判三緩四的錯誤做法。

丁玉葉在原來那份告狀材料的基礎上,又補充了許多一手材料,並將題目改成《省、市紀檢幹部玩弄“頂包”術,受害人家屬強烈要求捉拿肇事真凶韓誌祥》。

第二天,丁玉葉將“抗訴書”送達碧泉市人民檢察院,然後將“上訴書”和那份新材料分別打印60份,打算呈送給中央、省、市有關部門。

她想,咱平頭老百姓告官,沒有後台不容易告贏,就要想方設法造成影響來引起領導重視。哪怕有人給我套上誣告罪,我也不怕,我還能撈個機會在法庭上公布事實真相哩!既然私人偵探已提供車禍犯罪嫌疑人叫韓誌祥,我何不單刀直入,與其短兵相接,弄他個措手不及呢?也許能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韓誌祥還有點兒良心,主動承認錯誤,誠懇認罪,並向死者賠禮道歉,我還是能夠諒解他,讓法官從輕處罰他。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宗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的處理就簡單多了,不但許多領導可從中解脫出來,而且也免除我費神費力,四處求人,上下奔波了。

想到這裏,丁玉葉心裏竟然感到透進了一縷陽光,她渴望韓誌祥這個省裏的幹部能給自己一個驚喜。她決定親自去找韓誌祥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