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真凶抵賴(3 / 3)

鄧紅兵剛看了個題目就大吃一驚,忙問:“你憑什麼說是我們韓秘書長?”

丁玉葉說:“我不和你討論這個問題,我找你們紀檢委的領導談,找不著領導我今天不走了!”

鄧紅兵見狀,便拿著材料出去了,一會兒又回來說:“我們的夏秘書長在家,他讓你去見他。”

丁玉葉說:“我不見他,我要見書記或者副書記。”

鄧紅兵說:“可書記、副書記現在都不在呀。夏秘書長是黨組成員,也算是省紀檢委領導。”

丁玉葉想了想,說:“好,先見見秘書長再說吧!”

丁玉葉來到夏定義辦公室。夏定義坐著沒動,丁玉葉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夏定義瞟了一眼丁玉葉,說:“你寫的兩份告狀材料我都看了。以前的材料隻是懷疑肇事司機是我們省紀檢委的幹部,今天的這份材料竟直接點了韓誌祥同誌的名。你憑什麼說是他?有誰能作證?!”

丁玉葉說:“作證的人材料上不都寫了嗎?馬小安沒有開車。”

夏定義說:“去年‘5.1’,韓誌祥出差去你們碧泉市,當時是坐在市紀檢委的車子裏,可他沒開車。按常理,他們也不會讓他開車呀。馬小安沒開車說明不了就是韓誌祥開了車呀!我說丁玉葉同誌,交警、法官辦案是講科學講依據的。”

丁玉葉搶著說:“但也不能排除以權代法呀!”

夏定義說:“在我說話的時候請別打斷我的話,這是禮貌。”說到這裏,他呷了一口茶,繼續說:“現在交警已經下結論了,法院已經判決了,錢已經賠到位了,人已經判了刑,事情都了結了,你還想幹啥呢?”

丁玉葉聽到這裏心裏直冒火,忍不住了,說:“你說完了沒有?”

夏定義說:“我不說了,你有話就說。”

丁玉葉說:“我不服判。碧泉市紀檢委和公、檢、法三家,互相勾結,官官相衛,將重案犯輕判成判三緩四,連牢都不坐,誰服啊?!本想上級紀檢部門能主持公道,誰知你們也弄虛作假,欺騙老百姓。就憑你剛才那句話已經說明你在說假話了,韓誌祥明明是去長沙旅遊路過碧泉,你硬說成是到碧泉市出差。夏秘書長,我不跟你說了,我不知道你是多大的官,但我不怕你。我就憑你剛才說的話斷定你是個不正派的官,你不配在黨的紀檢部門工作。”

夏定義從沒遇到過這種場麵,氣得渾身發抖,結結巴巴地說:“你去告……告……去,愛到哪兒告……到哪兒告!”

丁玉葉呼地一下站起來,幾步跨過去抓起夏定義桌上的告狀材料,說:“你沒有資格看這份材料。”說完,她大步流星地走出門去。

丁玉葉又來找邵連順。

邵連順讓她先穩一下再說,看省高院和市檢察院最後如何裁決。他說:“你要作好兩方麵的打算:一是維持原判;二是重新再審。如果重審,你還得把能拿到手的證據收集起來,以便出庭時用。我憑直覺預測,維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你把夏秘書長得罪了,他隻要打幾個電話,你這事就難辦。如果真的維持原判,我勸你還是算了,無論是財力還是精力,你都賠不起啊!”

丁玉葉說:“不行,我不能輸這口氣,我變賣家產也要和他們把官司打到底!”

邵連順說:“既然是這樣,你就開始作好材料準備。這次有些證據該拋的就拋出來,補充到原有材料裏去。一旦維持原判,你就分三方麵同時進行:一是向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二是向省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三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同時,你可將告狀材料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紀委送發。”

丁玉葉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