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你們的自以為是,自認為很高尚,丟了全村人所有的食物,方才又餓死了兩個孩子!”
這些話語,都像是刀子一樣,一刀砍在林思珩的心口上。
原來那個池魚的詛咒是真的,杏花村人走不出去,農作物顆粒無收,山裏的野味也已經被打得絕種了,現在鳥都不拉屎。
他們沒有辦法,隻能吃已經死去的人的肉。
他們出不去,二十幾年來少有人進入村莊,他們從原本的百戶村莊,到現在僅僅二十幾年的光景,便隻剩下十幾戶人了。
就算有愛好冒險往深山老林裏跑的驢友,發現了這個村子的狀況,也一定會在第一時間逃離,要麼就是莫名其妙地死在村子,成為大家的夥食。
即使外麵的人知道了這個村子的狀況,也不會對他們施以援手,沒有人會在乎這群被世界所遺棄了的刁民的死活。
所以不會有人幫助他們,易子而食,吃人肉,無非就是暫緩滅絕而已。遲早都是要滅絕的。
誰能救他們?誰能讓他們解脫?誰能把他們從水深火熱之中拉出來?
林思珩的嘴角掛著混合的唾液與鮮血,被揍得不輕,想要站起來都成問題,但還是強忍著疼痛,咬牙說道:“我可以天天都派人給你們送來吃不完的食物,這樣,你們能不能把麒麟竭給我。”
“哦?你這又算什麼?是哀求?還是祈求?”
林思珩道:“不是哀求,也不是祈求,這是交易。”
令林思珩萬萬不曾想到,村民們意見居然出奇的統一,他們堅決不做這個交易。
“跟你做交易,和把生命交在別人的手上,沒有任何區別,哪天你要是不想給村子提供食物了,我們不還是死路一條?”
一名骨瘦如柴的青少年狠狠地踩在了林思珩的手掌上,“你害死了我的爸媽,他們還沒有進入我們的肚子裏,就被你投進河裏喂魚了,我就算自己死,也一定不會讓你們兩個好過,還想要麒麟竭,我呸!”
青少年手裏一根木棍砸在林思珩的腦袋上,林思珩額頭冒血。
頓時眼冒金星,在他昏倒前一刻,看見了一個非常熟悉的身影,那是一個身高不算高的男子,牛仔褲,皮夾克,一雙平板鞋,頭戴黑色全盔,紫金鏡片,男子身形一恍,一道道虛影閃過,赫然出現在了他的麵前。
男子一拳擊中手持木棒的青少年腹部。
青少年未曾有反應,當即噴血不止,如開閘水龍頭,鮮血全全噴濺在男子的全盔鏡片上。
凶猛至極。
所有人如鳥獸轟散,皆是退避三舍,無一人敢貿然靠近。
個子不高,皮夾克,牛仔褲,黑皮靴子,戴著頭盔。
林思珩不知來人是何人,隻覺得此人,很是麵熟,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這種感覺非常強烈,他實在想不起來是誰,於是便雙眼一黑,直接昏倒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