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胡驊,這tm十二歲?!(1 / 3)

胡亥打著哈欠,慢悠悠自馬車走了下來。

李斯伴隨左右,麵露無奈之色。

看,這壞人還得他來做。

秦始皇回去後便召見胡亥,命其化名為胡驊。今後吃住都在涇陽卓府,每日皆要去草堂讀書寫字。這消息就如晴天霹靂,胡驊當即跪在了地上磕頭認錯。他天天在宮中不要太瀟灑,怎的突然被流放至涇陽了?

是的,在胡亥看來這就是流放。

他好端端的,竟要遭此大罪?

胡亥本想用老辦法,撒嬌打滾求秦始皇收回成命。可他忘了,他再也不是幾年前的熊孩子。他如今已有十二歲,身高七尺有餘。甘羅十二歲可都已拜相,出使各國。他還天天和沒長大那樣,秦始皇怎會樂意?

秦始皇寵愛胡亥,無非因為胡亥年紀最小。尋常人家裏頭也大抵如此,經常能聽到父母說大的就該讓著小的。可再寵愛,也不會讓胡亥肆無忌憚。他現在已是半大的小夥子,也該肩負起自身使命與責任。

應當學習律令,總不至於愚昧無知。

當眾問他個簡單的問題,他也答不上來。

臨走前秦始皇可是囑咐過,離開鹹陽後他就是胡驊,是太史胡毋敬旁支一脈。如果他敢泄露身份,那他從今往後就不用回鹹陽了。到了涇陽後,更要尊敬師長,特別是聽卓草的話。

卓草?!

就是那放火燒了他老師趙高府邸的壞人?

天地良心,這事和卓草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分明就是扶蘇放的火!

當然,這些自然都是趙高和胡亥說的。趙高為人陰險狡詐,他府邸被燒之事已是鹹陽城內的笑話。偶爾路過那片廢墟,往往也都會陰陽怪氣的來句氣運之子,恐怖如斯!

胡亥心中本就不忿,覺得卓草過分的很。區區個五大夫,竟敢放火燒他先生的府邸,該當何罪?

要知道在宮內,胡亥最敬重的便是趙高。趙高是他的先生,對他極好。每日他讀不進律令的時候,皆是趙高為其講述其中道理。有時候課業完不成,也是趙高以左手為其抄錄。若是闖了什麼禍,那也都是趙高幫他背鍋。

他記得有次打翻了秦始皇心愛的玉璧,結果還是趙高出來頂包,足足被笞刑三十。趙高三五天都下不了床榻,這些事胡亥可都記得很清楚。讓他尊卓草為師,那還不如讓他去死!

於是乎,秦始皇大手一揮,賜其鴆酒!

敢威脅他老子?

活膩歪了?!

胡亥望著鴆酒當即磕頭叩首,告辭!

他雖說蠢笨了些,卻還不至於是個傻子,會因為這點小事把自己命搭進去。活著,不好嗎?

隻不過他是口服心不服,沿路上不是這裏疼就是那裏不舒坦。李斯隻是瞥了他幾眼,都懶得搭理他。胡亥裝病那可是相當有一手,隔三差五就肚子疼頭疼。其實都知道他是裝的,卻也會順著他的意思。

“公子,須記得今後在涇陽要聽話。”

“得好好研習學問,不可驕縱妄為。”

“知道了知道了,煩死了。”胡亥不耐煩的揮著手,“我聽小鹿說起過,你天天都和他說這些。”

小鹿,便是李斯的幼子。私底下兩人關係極好,堪稱是鹹陽雙渾。走雞逗狗,蹋鞠投壺……反正這些事都擅長的很,就不喜歡學習律令。

“……”

李斯頓時搖頭歎氣,豎子不足與謀!

要論支持者,反正諸公子中他不會支持扶蘇。扶蘇與他政見不合,兩人也曾多次秦廷之上爭論。

若是扶蘇繼位,那他這左丞相也就當到頭了。一朝天子一朝臣,這也算是秦國的老傳統。但凡新王登基,先王留下的班底很多都會被肅清。

秦始皇極其寵愛胡亥,李斯也曾想扶持胡亥來著。畢竟他和趙高的關係還算尚可,二人都與扶蘇不太對付。可胡亥表現實在是令人歎息,明年已有十二歲,卻偏偏如未長大的稚童那般不懂事。

這真能扶的起來?

胡亥隨意拾起根狗尾巴草,胡亂將鄉間田埂處的雜草拔出。動作是要多磨蹭就有多磨蹭,擺明了就是不想去涇陽。

“誒,李公你看這農田內的都是什麼?”

胡亥指著不遠處的田圃,裏麵已經冒出不少禾苗。李斯好歹來這麼多次,自然知道這裏頭都是紅薯苗。按卓草的說法,今年種上一回就好。等紅薯大熟後,就開始輪種菽豆,用以恢複地力。

正常一戶黔首能分到二三十畝地,一家三五口人都得指望著田地的產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趁著現在光景好可不能偷懶,每日挑水施肥該做的都得做。秦律可有規定,糧食產出高的可是能免去服役咧!

“是祥瑞。”

“祥瑞?是那卓草獻上的紅薯,對不對?”

“嗯。”李斯望著激動的胡亥,無奈道:“公子,吾等已經耽擱了時辰。勿要再繼續逗留,否則……”

“沒事沒事,既然都已耽擱,更不用著急。我不相信,他能斥責我不成?”

“公子可勿要忘記陛下臨別所言。”

“哼哼!”

胡亥噘著嘴極其不悅,他也沒把李斯放心上,望著地裏頭冒芽的紅薯苗頓時來了幾分興趣。草酒他偷偷嚐過,隻是他喝不慣而已。地瓜幹倒也吃過,味道確實不錯,卻也算不得什麼。還有那粉條,宮中太官令根本不會烹煮,煮到後麵就變成了碗糊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