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後,那一晚一天,再也沒有人提起過。
他不說,他便也假裝忘了。
一往,便是五六年,而今,荊雷二十有八,卻一直未娶。
那時讀這首詩的木森林才剛剛十七歲,年少氣盛,而今也已長成謀略過人的青年。
那時故作扭捏的情詩,而今卻是真實的寫照。
他與他,跨不過去的何止千山萬水,隻是一個同為男子,卻已是一生休休。
而今,還要隔上一個生死。
荊雷一定懂得,比他更早的懂得,但卻許他諾言:一生一世,定不負你。
“傻子!”木森林用盡力氣把墓碑拔了出來,他翻過木碑,拔出腰上的匕首,開始刻字。
外人一直都覺得荊雷有勇有謀,但在他眼裏,一直都是那個又傻又二又白癡,需要他時時刻刻跟在身邊的愣小子。
“亡夫荊雷之墓”,木森林拍了拍身邊的墓碑,臉上掛著的笑容說不出是輕鬆還是釋然,他轉頭去看仍舊跪在地上往火盆裏投著燒紙的荊長歌,那張本是俊俏調皮的小臉滿是死氣:“即使是悲傷,也要有個限度,想你堂堂烈火王朝的當朝皇後,難道要讓你父兄蒙冤一輩子嗎……”
荊長歌一驚,抬頭望著木森林,咬緊的下唇幾欲流出血來:“我知道了。”
“荊長歌,別忘記,你也姓荊,莫要墮了你父兄的名威名。”他就坐在墓碑旁,說的那般散淡自然。
荊長歌跪在地上,挺著筆直的脊背,張了張嘴,卻是一句話都未說出口。
他遮住眼底的情緒,上前幾步站到荊長歌麵前,學著荊雷的樣子把手掌附在荊長歌頭頂:“小歌兒,若是不嫌棄,以後,我就是你兄長了。”
荊長歌抬頭,淚流滿麵。
木森林用力,將荊長歌按到自己懷裏。
荊長歌嚎啕大哭。
這是幾日以來,她第一次哭。她不是不想哭,隻是不知道該對誰哭,該怎麼哭。
傷至至深,痛至至痛,原來,連一個守在她身邊的人都沒有,原來,連一個依賴的人都沒有。
看天天是白的,看雪雪是白的,看人人是冷的,看世世態炎涼。
曾經,她以為,無論發生什麼事,師父都是守在她身邊的,卻是原來,連這個人都沒有。
淒淒慘慘的世間,映在她眼中的都是哀鴻遍野。
頭七已過,荊長歌退去孝衣,正紅的鳳袍加身,抬眉冷眼,盡是帝後威儀。
她舉杯為木森林送別,一飲而盡。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木森林放杯,告別荊長歌,翻身上馬,重返戰場。
荊雷,你即舍不下這天下黎民百姓受累,那我便,替你守著。
黃泉下你可要慢點走,等我去尋你。
話說起木森林和荊雷的初識。
那日還是一隻弱弱的小雞的木狐狸剛進長安第三日,就被一個身強體壯的強盜搶走了全部的銀兩。
餓了一天的木狐狸坑蒙拐騙,終於找到一個看似有錢長的又蠢的人請他吃飯。此人對他的話引以為知己!
“狗屁的知己,我隻想吃飯!”木森林在心底惡狠狠的吐槽。
然後,可悲的事情發生了。
身為柔弱書生的木森林本就不勝酒力,卻被荊雷硬灌了一壇酒,渾渾噩噩到了第三日才睡醒,
那科舉的最後一科都考完了。
木森林先是仰天大笑,他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離家出走,不用再受那個隻懂蠻力的老頭子壓迫了,然後他又抱頭痛哭,想他一介柔弱書生,又身無分文,如何在這殘酷的世界生存下去?如果萬一被那老頭子逮住,知道了自己沒有考試就落了榜,不先打斷自己的腿才怪。
然後人高馬大的荊雷又銀光閃閃的出現了。
木森林討厭又高又壯有沒腦子的人,當然,可以任他欺負的荊雷除外。
所以,他瞬間便被荊雷“驚豔”了,那就是他活生生的救世主啊。
抱大腿成功的木狐狸光榮的躲過了他老子的窮追猛打,跟著荊雷上了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