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與潛能是否真的成正比(1 / 2)

張三的失敗,難道我們要說是他的欲望不夠強烈嗎?當然不是,他就是因為對財產的欲望太過於強烈,才會想出那麼多損招,並且一開始也的確有效,取得了李四及李四女兒的信任。但終究邪不勝正,他還是打回了原形。

如果說欲望和潛能成正比,而潛能又能夠幫助人們達到目的,那麼張三最後是不可能失敗,他會奪去李四的財產並且為所欲為。可事實上他沒有。為什麼?因為欲望雖大,卻並不一定能發揮出應有的潛能,也不能幫助自己獲得一切。

其實主要還是張三所作所為的性質是惡劣的,如果他是出自真心為李四公司好,真心愛著李四女兒,說不定情況就不一樣了。

因此,就算承認欲望和潛能的關係,我們也要要求欲望是正麵的欲望,是積極的,性質是好的。

不得不承認,積極的欲望的確是促進我們上進的動力。例如一個人想要學習好,他每天都想著自己一定要有一個好成績,那麼就會為了這個滿足這個欲望去努力,很早就起來背單詞背課文,上課的時候認真聽講,下課鞏固新知識,晚上回家複習功課到半夜。久而久之,這個學生的成績必定是會提高的。

但是,這個和潛能的關係很大嗎?

乍一看上去似乎扯不上什麼關係,因為我們所說的潛能,是身體裏的巨大力量,是高於常人的智慧,可以在一瞬間爆發。可是學生成績進步,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依靠自己的勤奮,一點一滴進行知識的積累,直到量達到足夠多時,這才發生了質變,跟潛能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說到底,人們之所以認為欲望和潛能成正比,主要還在於心理作用。因為我們之前說了,發揮潛能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其中一個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有強烈的願望,欲望的正麵其實就是願望,是對某件美好事物的期盼。但我們必須正確認識欲望和潛能的關係,欲望是實現潛能發揮的條件,是要素之一,可二者之間並沒有必然關係:欲望強大,潛能就必然發揮得越多。這是一種錯誤的判斷,是不科學的。在邏輯學裏麵,這是偷梁換柱。

其實歸根究底,一個人想要發揮自己的潛能並不難,關鍵在於我們平常是否一直在積累。雖然潛能發揮是在某一瞬間,但如果平日裏什麼也不做,隻是光想著自己要成功,一定得成功,不成功不行,這樣是沒有用的。任何一個人,即便再天才,也必須經過後天的努力才行。當欲望強烈,又有了一段漫長的準備過程,這時候才會發揮出強大的潛能。

所以不管怎麼樣,我們都不能認為隻要想,就會成功。任何事情都要付諸於行動,沒有行動一切都是虛的,是空想,妄想,想要成功我們隻能當做是癡人說夢。一個人希望有怎樣的結果,首先要的是態度,其次要的是行動,二者結合才能最終夢想成真。

張三的失敗,難道我們要說是他的欲望不夠強烈嗎?當然不是,他就是因為對財產的欲望太過於強烈,才會想出那麼多損招,並且一開始也的確有效,取得了李四及李四女兒的信任。但終究邪不勝正,他還是打回了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