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司法本身固有的中立性、終極性等特點,它一直充當著社會矛盾的化解器與社會動蕩的減震器,正所謂天下之公器也。司法對社會的極端重要性同樣也促成人們對司法機關尤其是對法官的特殊要求。專業性是其最突出的一部分。假設沒有專業性的要求,那麼法官就完全失去了其特殊性,法官也就無法成為德沃金所言的“法律帝國的王侯”。正是因為這一點,一個學識淵博的法官尤為令人景仰。在學識與經驗的結合上,人們對法官的要求恐怕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這點在英美法係國家尤其明顯。在那裏幾乎所有最為傑出的法官無一例外都是優秀的法學家,這些人既是法律的界碑,同時也引領著法律的未來。

所以,我認為,在很大的程度上,學者與法官的追求是非常近似的,在他們的領域裏,對專業或者學術的研究是無止境的。學者或者法官的專業學養越深厚,他們對這個領域乃至這個社會的貢獻就越大,因為他們的思想可以變成人類共同的財富。

自從進入新世紀以來,東莞法院一向倡導的“培養專家型法官,打造學習型法院”的建院方針初見成效,法官精英開始顯露頭角,與院校的交流也日漸增多,東莞法院已經成為國內多家法學院校的研究基地。正是基於這個前提,東莞法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的合作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層麵,我們開始共同享用雙方的成果,而且這種共享並不是短期的或者是個別的,如果條件允許,這種合作將是長期的。

實際上,幾乎沒有人懷疑對法院審理的案件進行總結和分析是法官提高業務水準的重要路徑。正是基於這種簡單思維,我幾乎每年都會將所審理過的案件進行簡單的梳理,擇其要者作一分析。如今,我又將這一要求作為任務下達給了東莞市第一法院的全體法官,當然,也包括我自己。而所有的這些成果已經成為或者將會成為我們這套叢書的內容。

我一直希望我們的法官也可以成為這樣的人,他們既是學者也是法官,他們既精通理論又熟悉實務操作,既了解社情民意又深諳法律精髓,他們既能在象牙塔鑽研學問,又可以在塵世間揮灑人生。一句話,他們既可以出世也可以入世。這是何等瀟灑的一種精神境界!

基於這種理想的追求,我一直希望成為溝通理論與實務界的橋梁。近年來,中國最頂尖的法學家,包括我們熟知的江平先生,梁慧星、王利明、朱蘇力、賀衛方、張衛平、王亞新教授等學者都是通過這座橋梁到了東莞,並在東莞法院播下了法律學術的種子,而那些長期在一線審判的法官們也將他們的司法實踐經驗饋贈給了學術界。

其實法律本來就是一門實踐性的科學,而法官與學術的這種天然密切聯係更加加強了東莞法院法官們對法律學術與實務溝通的認識。東莞這個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帶所麵臨的前沿問題,迫使東莞的法官必須在學術和經驗之中穿行和求索。值得我們欣慰的是,與我們同行的除了司法界的同行外,還有像廈門大學這樣的院校,有齊樹潔教授這樣的學者,他們也在和我們一起穿行一起探索;而我們一起探索共同研究的所有收獲都會成為全體法律人乃至全人類的共同財富。

由於司法本身固有的中立性、終極性等特點,它一直充當著社會矛盾的化解器與社會動蕩的減震器,正所謂天下之公器也。司法對社會的極端重要性同樣也促成人們對司法機關尤其是對法官的特殊要求。專業性是其最突出的一部分。假設沒有專業性的要求,那麼法官就完全失去了其特殊性,法官也就無法成為德沃金所言的“法律帝國的王侯”。正是因為這一點,一個學識淵博的法官尤為令人景仰。在學識與經驗的結合上,人們對法官的要求恐怕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這點在英美法係國家尤其明顯。在那裏幾乎所有最為傑出的法官無一例外都是優秀的法學家,這些人既是法律的界碑,同時也引領著法律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