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已是後話了。

又說鄭之誠,當晚回去就提筆,翌日那天麻麻亮,就起身打典好,跑去衙門裏進呈,求了分家令,細數多年來兄弟壓榨,父母索取,甚至還將他娃兒拿去抵債。

衙門裏管著戶籍的官員是見多了這父母手心手掌不一樣疼愛,兄弟不和睦的。

自然是不信他的話,隻覺得他是有意不想奉養雙親。

後聽他說女兒被自家大哥抱去抵了賭債,這裏連忙打發人去查,一一核實,也是十分震驚。後又聽著他娶的又是沒有兄弟的獨女,因此才受著兄弟們欺負。

這官員家中也是巧了,唯獨一個代嫁的女兒,不免對王寶燕心生同情,當即大筆一揮,就批了。

分家一般是有兩個法子,一來是找族裏的族老叔伯們做見證,父母雙親兄弟們都應。

二來就是直接上衙門裏求分戶令。

但素來都是父母尚在,兒不分離,一家住在一個屋簷下,好叫做父母的享那天倫之樂,頤享天年。

所以分戶令是很難得批下來的。

鄭家那邊曉得鄭之誠去求分戶令,也沒放在心上,根本就沒想到鄭之誠能求得分戶令。

想著他要分家也可,他家裏殷實豐厚,自己有好差事,嶽父家裏又不停的填補,隻怕銀子多得花不完。

所以便等著鄭之誠來求,到時候還要請族裏的叔伯們做見證,幾個兄弟是鐵了心不叫他順心,打算去說通族裏叔伯們不點頭,好好折騰鄭之誠一月半月,好叫他把那藏起來的私房銀子都拿出來分了。

哪裏曉得不過半日的功夫,他就拿了分戶令回來,迅速找了族裏,大大方方承諾每年給族裏多少銀錢充公,父母那裏又給多少,自此他姓甚名誰,是誰家人,這頭就不能做主了。

鄭之誠素來是個老實的,做事在眾人眼裏又有些溫溫吞吞的,哪裏曉得如今行事如此雷厲風行,不過當天晚上,就請齊全了人。

又是他大哥理虧在先,叫鄭之誠丟了女兒,平日其他眾人是拖家帶口在他家吃喝,父母親也是隔三差五管他要錢,大家都是看在眼裏的。

當即族裏便準了他的意思,將他分了出去。

因他那句從此後誰家的人,姓甚名誰不要哪個管,多少猜到他可能有心要入贅王家了。

但對比起鄭家,王家待他的確更像是親兒子,人家要重新認父母,也是理所應當的。

最重要的是,鄭之誠每年給族裏那些個銀子,可將族裏每年大半的開支都占了去,白紙黑字親自畫押寫了的,族裏自然是高高興興放人走。

就怕再逮著不放,又鬧去官府,且不說叫人笑話,怕到時候多餘的一兩銀子都拿不到。

這多半是鄭之誠平生做的最大一個決定了,眼看著自己如今是獨門獨戶,心裏仍舊覺得仿若做夢一般。

又覺得世上無難事,隻要下定了決心,哪裏有辦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