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5日,北平發生美軍強奸北京大學女學生事件。12月31日下午,上海法學院等17所大專院校學生代表舉行聯席會議,成立上海市學生抗議美軍暴行聯合會。1947年元旦,上海交通大學等27所大中學校1萬多名學生彙集外灘公園前,進行大遊行,高呼“美國兵滾回去”,並向美國特使馬歇爾、駐華大使司徒雷登提出抗議。
三、開展反內戰反迫害活動
1946年春內戰爆發。5月5日,在中共上海地下組織領導下,上海53個單位成立上海人民團體聯合會,發表《反對內戰宣言》,由上海市各群眾團體選派代表赴南京請願。經各方麵協商推選11人為代表,組成上海人民和平請願團,其中學生界代表2名。6月23日,請願團出發,在北火車站廣場受到5萬多人歡送,其中學生2萬多人。
1947年內戰不斷擴大,政府發給國立大學公費學生的副食費,每天隻能買兩根半油條。5月15日起,上海國立大學學生相繼罷課,上街宣傳反饑餓、反內戰,要求提高教育經費,增加學生公費。5月19日,上海學生與浙江大學生聯合組成滬杭學生代表晉京請願團,提出“到南京去要飯吃”、“向炮口要飯吃”等口號。5月20日,赴南京請願的學生遭憲兵、特務毒打。上海各校聯合組成抗暴聯,召集102所大中學校學生代表開會,成立上海市學生抗議“五二○”慘案後援會,決定舉行全市總罷課,上街頭控訴“五二○”暴行。又提出“反迫害”,形成全國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的統一鬥爭。
1945年9月27日,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收複區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甄審辦法》,認為偽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係“偽學校”,一律關閉,在校學生係“偽學生”,必須進行“甄審”,交通大學、上海醫學院、德國醫學院、雷士德工學院、上海商學院、上海音樂學院等6所學校為“偽學校”。11月6日,六校學生千餘人請願,要求取消甄別,並舉行沉默遊行,10、11日兩次遊行。國民政府被迫改變辦法,六校學生恢複學習。
四、有組織地進行要民主要自由的抗爭
1948年1月13日,同濟大學1930多名學生投票選舉第三屆學生自治會,全市50多所大中學校學生代表到校祝賀。校方拒絕承認學生自治會理事,禁止學生自治會活動,並開除、處分學生40多人。1月29日,同濟學生決定晉京請願,政府當局出動軍警包圍同濟大學,並縱容馬隊衝擊學生隊伍,致使多名學生受傷和失蹤,造成同濟“一·二九”血案。當晚,4000多學生在同濟大學工學院禮堂舉行血債晚會,控訴軍警暴行。警察、特務又衝進禮堂,200多名學生被捕。3月15日,同濟、交通大學等校1000多學生到上海市地方法院要求旁聽對被捕學生的審訊,法官托詞改期再審。第二次審訊辯論,學生在公堂控訴軍警罪行。經過鬥爭,11名被誣告“毆打市長嫌疑”的學生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