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恩-高斯林!
尼克-加墨發現來人是瑞恩-高斯林之後,腦海裏一時間閃過萬千思緒。
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是好朋友,這是第一個要素。那麼,如果埃文-貝爾隻是和好友相聚一下,短時間內就不會有什麼爆點出現:如果來人是個女性好友這又另當別論了。就算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離開了,尼克-加墨也有自信馬上追蹤到他們的蹤影,畢竟現在兩個人都是徒步,而如果要坐車的話,洛杉磯可不是出租車橫行的紐約,要找到他們並不是難事。
如果埃文-貝爾是通過瑞恩-高斯林認識其他人,或者是有其他要事,尼克-加墨的狗仔直覺告訴他,那就勢必和過去二十四小時埃文-貝爾的行蹤有關。直覺,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東西,十次之中能夠中兩次就很了不起了,尼克-加墨也沒有把握,但是他是一名出色的狗仔,他必須在瞬間做出判斷,做出決定。如果直覺錯了,那也沒有辦法;如果跑回去星巴克一無所獲,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畢竟這就是狗仔尋找新聞勢必要經曆的過程。
所以,尼克-加墨當機立斷決定先拋棄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跑回星巴克去搜尋一下線索。
當然,尼克-加墨選擇在這個關口跑回去,也是想殺喬丹-蘭博一個措手不及。瑞恩-高斯林的突然出現,就因為了情況的細微變化,大家第一反應都會認識新聞就在這裏了。尼克-加墨唯一一點微不足道的優勢就是,他昨天一個通宵都在查資料,結果隻找到了一條咖啡屋的無用訊息而已。而四季酒店附近最顯眼的咖啡屋就是那家星巴克了。尼克-加墨選擇在這個時候離開這個現場,喬丹-蘭博絕對會糊塗弄不清楚情況,這就輪到喬丹-蘭博做決定的時刻了。
在倉促之間,喬丹-蘭博應該不會選擇跟隨尼克-加墨去堵一個虛無縹緲的可能,選擇跟在埃文-貝爾身後才是明智的選擇,萬一尼克-加墨隻是去上廁所,那不是坑爹了嘛。這就可以看出消息的重要性了,尼克-加墨掌握那一點點的消息,喬丹-蘭博卻不知道。
尼克-加墨快速跑回了星巴克,自從九年級之後,他從來沒有跑得如此快,就好像身後又一隻大狼狗在追他一般。他一邊跑著一邊回頭看著越來越小的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確認他們沒有離開,然後他飛快地闖進了星巴克裏。
謝天謝地,此時櫃台邊上沒有等待的顧客,尼克-加墨立刻就衝到了櫃台上,開始詢問情況。
正如尼克-加墨所料,埃文-貝爾前天下午的確是出現在了這家星巴克。由於埃文-貝爾和那個老人幾乎坐了一個下午,咖啡更是續杯了好幾次,所以當班的服務員對老人還是有一些印象的。雖然不知道名字,但是樣貌的描述卻是出來了,還給了尼克-加墨一個性質“約翰遜”,盡管這個消息還是少得可憐,但至少讓尼克-加墨有一個努力的方向了。
待尼克-加墨出來之後,已經是十分鍾之後了,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不見了蹤影。尼克-加墨低聲咒罵了一聲,但他卻不著急,他先四周眺望了一下,並沒有發現埃文-貝爾的身影,不過他卻在道路的末端看到了喬丹-蘭博的車子,因為紅綠燈停在馬路中央,它的前麵是一輛公車。
公車?尼克-加墨迅速就飛奔了起來,朝自己的車子方向,他的視線接觸到公車的路線號碼,是US-101N路車。尼克-加墨隨後在腦袋裏搜索了一下,這路車是從威爾榭大道通往伯班克的公車,他一下跳上了自己的車,啟動了汽車之後,撥通了自己助理的電話,“幫我查一下US-101N從威爾榭大道,呃,四季酒店附近出發之後,通往伯班克方向的路線,立刻!”
尼克-加墨不等助理繪畫,就開著車子往剛才喬丹-蘭博消失的方向跟了上去。
埃文-貝爾其人,不僅個性十足,而且一直就不是一個愛揮霍的人,雖然現在他的身家已經過億,但一方麵可能是小時候家境的原因,另一方麵則是他個性的原因,他總是喜歡搭乘大眾交通,即使現在也是如此。所以,尼克-加墨覺得,喬丹-蘭博既然追上了那輛公車,很有可能埃文-貝爾和瑞恩-高斯林就在那公車上。當然,也有可能埃文-貝爾開著車,喬丹-蘭博開車跟了上去,那輛公車隻是夾在兩輛車之間的意外。
尼克-加墨也就做好了兩手準備,一方麵盡可能地跟上喬丹-蘭博,另外又讓助理調查US-101N公車的路線。一次運氣也許可以讓人獲得成功的機會,但成功向來隻青睞做好準備的人。尼克-加墨能走到今天,可不僅僅是運氣好就能夠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