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 利益取舍(1 / 2)

“全部?嗬嗬。”史蒂夫-喬布斯聽到了埃文-貝爾的“大話”,不由輕笑了起來,不過他卻沒有多說什麼,隻是那一句“嗬嗬”的輕笑,就包含了太多的信息,似乎在說,“年輕人真愛說大話,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

作為蘋果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的大局觀和對未來走向的敏銳直覺,總是為人稱道。想想,當初皮克斯被史蒂夫-喬布斯從喬治-盧卡斯手中買下來時,隻是工業光魔公司旗下的一個動畫部門而已,僅僅一千萬美元,現在卻成為了全美首屈一指的動畫工作室,完全就是人人貪戀的香饃饃。而埃文-貝爾更是清楚地知道,未來,迪士尼為了皮克斯,可是足足花費了六十七億美元的代價。這比起當年的一千萬美元,足足翻了六百七十倍。

這樣的史蒂夫-喬布斯,在考慮與迪士尼的合作時,自然是方方麵麵都想到了,發行渠道,作品資源,工作室的獨立,未來的穩定,史蒂夫-喬布斯都做了綜合考慮。得出的結論是,迪士尼的確是最出色的選擇,不僅因為迪士尼能夠滿足史蒂夫-喬布斯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更不要說雙方之前有過十幾年的良好合作了。當然,前提是邁克爾-伊納斯下台,否則合作就不可能達成。可就算是迪士尼,也不可能滿足史蒂夫-喬布斯所有的想法,至少,皮克斯的獨立性就要受到嚴重挑戰。

埃文-貝爾當然知道,在史蒂夫-喬布斯麵前說大話是什麼樣的結果,別人也許目前還看不到蘋果公司的出色,但他絕對是再清楚不過了。可就是這樣的情況下,埃文-貝爾依舊口出此言,自然是有他的考量。

埃文-貝爾知道,當初首次談合作事項的時候,雖然隻是試探,但卻沒有能夠打動史蒂夫-喬布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沒有把十一工作室的優勢闡述清楚。當時,埃文-貝爾分析了很多,各種利弊情況都進行了闡述,但是這些東西史蒂夫-喬布斯內心也都十分清楚,沒有必要讓埃文-貝爾來和他分析。不過,當時埃文-貝爾也隻是進行一個初步的試探,所以沒有達到目的也無所謂。但是今天,是埃文-貝爾的第二次機會,他必須把握住,他要讓史蒂夫-喬布斯清楚地意識到:十一工作室的優勢是什麼,這樣才能讓史蒂夫-喬布斯內心的合作對象候補名單中,增加上十一工作室的名字。

所以,埃文-貝爾說大話了。

其實,嚴格說來,也不是“大話”,因為埃文-貝爾會如此說,都是有來源的。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皮克斯作品的發行渠道吧,迪士尼的發行資源長處所在,就是擁有龐大的發行網絡,還有動畫片方麵的良好名聲。但是,就目前來看,這兩樣似乎都不占據優勢了。目前發行網絡方麵,二十世紀福克斯和華納兄弟才是最大的發行公司;至於動畫片,迪士尼在三維電腦動畫方麵已經處於落後地位了。所以,如果皮克斯是希望確保發行,和任何一家大型電影公司都能夠達到目的,就算是自立門戶,想必上門的公司也絕對不少。”這個問題其實上一次就討論過了,埃文-貝爾也就沒有多說,這也是十一工作室最不利的一點。

“作品資源方麵,嗬嗬,史蒂夫,你不會認為現在年輕人會登陸iTunes上去收看那些老掉牙的迪士尼動畫吧?迪士尼的作品資源雖然豐富,但其實真正能夠使用的十分有限,我看就算是夢工廠的作品,在這方麵都比迪士尼有優勢,更不要說其他公司了。當然,在我看來,十一工作室的作品資源對於年輕人的吸引力絕對比迪士尼大,雖然我們的作品資源十分少,甚至少得有些可憐,但僅僅一個‘美國偶像’,我想就有足夠的吸引力了。”埃文-貝爾的這句話,一下就戳中了史蒂夫-喬布斯心中的要害了。

的確,其實史蒂夫-喬布斯對於迪士尼最大的渴求,不是發行渠道,反而是作品資源。一個穩定的發行渠道固然重要,但正如埃文-貝爾所說,以皮克斯作品的質量,發行公司肯定是不缺乏的,隻是談判過程麻煩了一點罷了。但作品資源卻不同,這對於iTunes未來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品。史蒂夫-喬布斯很清楚地知道,埃文-貝爾把數字音樂商業化推廣了開來,這對於iTunes有多麼重要;他還很清楚地知道,“美國偶像”目前強大的影響力。的確,也許十一工作室在量方麵沒有任何優勢,但是質方麵卻絕對不遜於任何一家大型電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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