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8 互占便宜(1 / 2)

李-凱萊赫看著眼前的少年,這個叫做埃文-貝爾的少年。兩個人第一次見麵應該是2001年的春天。李-凱萊赫對於埃文-貝爾最初的印象,就是那首“隻是一個夢(Just. A. Dream)”,即使後來埃文-貝爾出了許多經典的歌曲,其中當然包括橫掃排行榜創造無數曆史的“天光(Iridescent)”,但對於李-凱萊赫來說,他最喜歡的始終都是“隻是一個夢”這首歌。因為每次聽這首歌,李-凱萊赫總是會有不同的感受,恍惚之間,他覺得也可以看到埃文-貝爾不同的麵貌。

記得當年的第一次見麵,兩個人就是因為版權的問題坐在了桌子的兩側,今天的見麵之所以會讓李-凱萊赫想起那遙遠的2001年,就是因為今天問題的焦點還是版權問題,而且也依舊是和網絡相關。上次,埃文-貝爾推銷了數字音樂商業化,讓傳統唱片公司開放了音樂版權數字化的進程;這次,埃文-貝爾在推銷網絡視頻推廣化,用他的話來說,這叫做“榨幹版權的最後一份價值”,這個說法讓李-凱萊赫不由笑了起來。

李-凱萊赫知道,埃文-貝爾前來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自己授權給YouTube,允許該網站上傳並瀏覽華納唱片旗下所有的音樂錄影帶。之前伊登-哈德遜和自己已經有過幾次麵談了,他對於這個方案也有了足夠的了解。

不過埃文-貝爾還提出了一個觀點,在網絡時代到來之際,如果利用網絡來為各大公司服務,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課題了。將網絡與傳統宣傳渠道結合起來,進行線上和線下的雙重宣傳,類似於臉書、YouTube這樣的網站都可以成為傳統公司全新的宣傳平台,並且用最小的投資創造利益的最大化。

其實埃文-貝爾的想法和四年前沒有太大區別,核心問題還是很簡單,數字音樂在網絡的傳播已經勢不可擋,既然無法阻擋了,為什麼不率先加入數字音樂商業化的大軍,比起盜版猖獗來說,還不如主動將版權授權給iTunes,在數字音樂方麵也創造收益。這一次,也是如此。隨著網絡的發達,視頻在網絡上的傳播已經變成了無法阻擋的趨勢,唱片公司、電影公司與其把音樂錄影帶的版權握在手中發黴,不如主動與視頻網站——比如說YouTube合作,這樣一來,首先可以獲得版權收入,其次還可以獲得視頻植入廣告分紅,最後還能夠通過視頻網站平台實現傳播的目的:誰都知道網絡的傳播能力有多麼可怕。

當然,埃文-貝爾的想法還是讓李-凱萊赫充滿了興趣,彷佛他的腦子裏就有無數個新奇的創意一般。埃文-貝爾說,“比如說華納音樂在YouTube上建立了屬於自己的頻道,你們有正在準備推出的歌手,可以讓他們在你們的頻道裏上傳視頻,率先累積人氣,進行市場調查,對你們的定位也是有作用的;同時,比如說我要出新專輯了,主打歌無法確定,你們可以在頻道裏公開相關視頻,由網友們來進行選擇;如果你們願意在YouTube上傳預告片、宣傳片,進行前期預熱宣傳也是一個很好的主意。”

“還有,你們還可以和iTunes、臉書形成合作,比如說在iTunes購買數字單曲時,植入YouTube上觀看MV的鏈接,植入臉書上該歌手興趣小組的鏈接,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運用在YouTube上植入鏈接,還有臉書上進行粉絲活動。比如說臉書舉辦一個活動,在YouTube上傳視頻,參與創意比賽,得獎者可以贏得iTunes一定數額的下載券……”

李-凱萊赫就聽著埃文-貝爾在那裏說,而他的腦袋裏也產生無數的想法。撇開是否將音樂錄影帶的版權授權給YouTube不說,單單是利用網絡資源進行宣傳這一點,就讓李-凱萊赫打開了一扇全新的大門。要知道,在目前的市場裏,歌迷的心越來越難捉摸了。而唱片宣傳,一旦投入進去,就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了,但是如果能夠利用網絡來進行宣傳,唱片公司的宣傳渠道就立刻多樣化起來。

剛才埃文-貝爾提到了獨立音樂人的情況,比如說華納唱片即將推出一個獨立音樂人,可是他的音樂實在太過個性化,市場估計很難接納,就算是不發行實體單曲,僅僅發行數字單曲,賣不動就是賣不動,依舊是無法實現盈利的。但是現在,公司可以上傳獨立音樂人的視頻,在YouTube和臉書上推行病毒視頻宣傳活動,吸引對這種個性化音樂鍾愛的忠實粉絲,然後發行數字單曲,不求能夠在市場上大紅大紫,但是吸引特殊群體,在小眾範圍贏得認可,還是沒有問題的。

靈活運用網絡,這就使得華納唱片對旗下藝人的規劃立刻多元化起來,不僅主流歌手可以贏得一個新的宣傳渠道,同時獨立個性歌手也能夠擁有自己的忠實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