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資標準的一些說明(必讀)(1 / 1)

在書評區看見“忘*卻”書友對工資標準有疑問,因賬號被禁言一個月,隻能開單章加以說明。

誠然,改革開放後很長一段時間,國內工資標準幾乎一成不變,但有幾個前提需要注意:

一,不能拿內地工資標準去衡量特區,在本書二十九章就已說明,數十萬高學曆青年湧入特區,造成物價飛漲,消費水平幾乎跟今天的內地二三線城市持平。加之緊鄰香港,本地人幾乎家家都有海外關係,生活條件不是內地普通人所能比擬,這一點親愛的老寶安們應該深有感觸。

政府部門、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工資不高,算上特區補貼也不足以維持生活水準,但他們有計劃內供應的一切,拿著本兒就可以用很少的錢買到足夠生活所需的東西。同時,幾乎所有單位都搞三產、開公司,在雙軌製前提下為單位人員提供隱性福利。

獨資企業不同於合資,更不同於國企和集體企業,進獨資企業就等於下海,就等於放棄國家提供的一切福利,什麼東西都要議價買,工資標準自然水漲船高。也正是在這個前提下,特區政府才出台了一係列社會保險製度,因為要考慮到一個養老的問題。

綜上所述,企業高管拿五百六根本不算多,如果像上海那些大城市一樣拿兩三百,在特區根本無法生活。

至於“忘*卻”所說的幾十塊一個月,那是小城市的工資水平,不能代表大城市。有興趣可以百度下楊百萬的發家史,他辭職前的工資已經兩百多,而且不是什麼領導幹部。

二,林薈嫻的工資從五百二漲到一萬多港幣,這是一個同工同酬的問題。八八年的香港,白領工資都在兩萬港幣以上,就算國內單位駐外也一樣漲工資,也就是書中所說的駐外補貼。

老寒承認這是一本小白文,但毋庸置疑老寒對合理性和邏輯性的追求,一是仔細推敲,盡可能使之合理;二來老寒雖然是個起點的粉嫩新人,但實際年齡並不年輕,經曆過那個時代,而且就是在特區長大的。

“忘*卻”書友提出疑問是好事,老寒並沒有感覺哪裏不對,甚至感到欣慰,因為至少這本書有人看,看得很認真,要不也不會有這個問題。

最後,衷心感謝諸位大大的鼓勵和批評,老寒一定會再接再厲,讓這本不那麼小白的小白文走得更遠。

此致,

敬禮

愛你們的老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