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的收回礦權運動(1 / 3)

(二)在辛亥革命前十年的時期中,中國民族工業有了初步的發展。據統計,民族資本的新式工業,在1894年共有74家,資本共達21636838元;1900年時有156家,資本共計50340074元;而到1911年時,即達到521家,資本共達159654812元。隨著民族工業的發展,民族資產階級也有了擴大。同時,在辛亥革命的前十年中,新式學堂、留學生運動、報紙等也發展起來。繼1898年京師大學堂成立之後,1902年成立山西大學堂,1903年成立震旦學院。各地中小學堂紛紛設立如雨後春筍。如直隸省1907年就發展有師範學堂89所,小學堂4287所,中學堂28所,專門及大學堂7所,實業學堂24所,女學堂41所,簡易學堂22所,其他學堂21所。共計大、中、小,官、私立學堂4519所,學生共88744人。留學生也日益增多。1902年初,留日學生有500餘人,1904年初達1400人。1905年夏天,就猛增至8000多人。全國發行報紙這個時期更是迅猛增加,當時發行的報紙有166種,雜誌81種,海外華僑中發行的報紙還有51種,雜誌39種。這些報紙雜誌中很多是白話文。隨之而來,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增長,中國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的增長,對於進一步發展民族工業和市場的要求也日益強烈。資產階級革命派領導的革命活動和民主革命思潮,在1905年後更加蓬勃興起。就是在這個資產階級登上政治舞台,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潮迅猛發展的情況下,各地開展了一係列的收回礦權運動。

(三)辛亥革命前夕的收回礦權運動,是在全國反帝反封建鬥爭高潮的推動下發生的。義和團運動後,中國人民的反帝反封建鬥爭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反教會壓迫的鬥爭、抗捐稅鬥爭、反封建起義,遍及全國各省,越來越頻繁。辛亥革命前十年間,各種鬥爭達到三百多次以上。這幾種鬥爭形式日益結合在一起,很多發展成武裝鬥爭,衝擊著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和清王朝的統治。收回礦權運動就是在這個革命形勢高漲和影響下發生的。

二、收回礦權運動中的各階級

在爭礦運動中有眾多的采煤手工業者和農民參加。當時許多礦區,大部分的采煤手工業勞動者就是附近的貧苦農民,他們農忙時務農,農閑時下窯挖煤。侵略者霸占礦山,強迫土窯停采,並在礦區附近欺壓群眾,他們是直接的受害者,他們也是爭礦運動的積極參加者。他們的反帝愛國活動直接打擊了侵略者的氣焰。在他們的力量麵前,侵略者強開礦產的預謀難以進行下去。

參加爭礦運動的另一部分力量是資產階級的下層、小資產階級(包括礦區一些煤窯的小業主),以及反映他們利益的一些知識分子。其中留學生的活動更為活躍。這些人或是直接受國家主權、礦權被強占的激發,或是感於帝國主義對中國侵略壓迫之日益加深,憤國家民族之危機,因而參加到運動之中。他們富於政治感覺,宣傳奔走比較活躍,運動初期就參加進去,對於推動運動走向高潮也起過相當重要作用。他們要廢除掠奪性的合同,提出:“非爭不可,非爭至廢約之地尤不可。”要求運動的目標是:“首在議廢合同”。在這個目標之下紛紛組織爭礦團體。如:“山西平、孟、潞、澤等處自爭礦以來各設礦山會,誓以不賣寸土為目的。”“寧死不賣礦地”。爭礦運動中,河南、安徽、山西等地留日學生都派代表參加活功,鄰省留學生互相聲援,留日學生組成的豫晉秦隴四省協會在爭礦運動中發揮了不少作用。雲南省爭回七府礦權的運動中,歸國留學生組織“保礦會”,並有學生刺臂、斷指表示爭礦決心。

(二)在辛亥革命前十年的時期中,中國民族工業有了初步的發展。據統計,民族資本的新式工業,在1894年共有74家,資本共達21636838元;1900年時有156家,資本共計50340074元;而到1911年時,即達到521家,資本共達159654812元。隨著民族工業的發展,民族資產階級也有了擴大。同時,在辛亥革命的前十年中,新式學堂、留學生運動、報紙等也發展起來。繼1898年京師大學堂成立之後,1902年成立山西大學堂,1903年成立震旦學院。各地中小學堂紛紛設立如雨後春筍。如直隸省1907年就發展有師範學堂89所,小學堂4287所,中學堂28所,專門及大學堂7所,實業學堂24所,女學堂41所,簡易學堂22所,其他學堂21所。共計大、中、小,官、私立學堂4519所,學生共88744人。留學生也日益增多。1902年初,留日學生有500餘人,1904年初達1400人。1905年夏天,就猛增至8000多人。全國發行報紙這個時期更是迅猛增加,當時發行的報紙有166種,雜誌81種,海外華僑中發行的報紙還有51種,雜誌39種。這些報紙雜誌中很多是白話文。隨之而來,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增長,中國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的增長,對於進一步發展民族工業和市場的要求也日益強烈。資產階級革命派領導的革命活動和民主革命思潮,在1905年後更加蓬勃興起。就是在這個資產階級登上政治舞台,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潮迅猛發展的情況下,各地開展了一係列的收回礦權運動。

(三)辛亥革命前夕的收回礦權運動,是在全國反帝反封建鬥爭高潮的推動下發生的。義和團運動後,中國人民的反帝反封建鬥爭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反教會壓迫的鬥爭、抗捐稅鬥爭、反封建起義,遍及全國各省,越來越頻繁。辛亥革命前十年間,各種鬥爭達到三百多次以上。這幾種鬥爭形式日益結合在一起,很多發展成武裝鬥爭,衝擊著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和清王朝的統治。收回礦權運動就是在這個革命形勢高漲和影響下發生的。

二、收回礦權運動中的各階級

在爭礦運動中有眾多的采煤手工業者和農民參加。當時許多礦區,大部分的采煤手工業勞動者就是附近的貧苦農民,他們農忙時務農,農閑時下窯挖煤。侵略者霸占礦山,強迫土窯停采,並在礦區附近欺壓群眾,他們是直接的受害者,他們也是爭礦運動的積極參加者。他們的反帝愛國活動直接打擊了侵略者的氣焰。在他們的力量麵前,侵略者強開礦產的預謀難以進行下去。

參加爭礦運動的另一部分力量是資產階級的下層、小資產階級(包括礦區一些煤窯的小業主),以及反映他們利益的一些知識分子。其中留學生的活動更為活躍。這些人或是直接受國家主權、礦權被強占的激發,或是感於帝國主義對中國侵略壓迫之日益加深,憤國家民族之危機,因而參加到運動之中。他們富於政治感覺,宣傳奔走比較活躍,運動初期就參加進去,對於推動運動走向高潮也起過相當重要作用。他們要廢除掠奪性的合同,提出:“非爭不可,非爭至廢約之地尤不可。”要求運動的目標是:“首在議廢合同”。在這個目標之下紛紛組織爭礦團體。如:“山西平、孟、潞、澤等處自爭礦以來各設礦山會,誓以不賣寸土為目的。”“寧死不賣礦地”。爭礦運動中,河南、安徽、山西等地留日學生都派代表參加活功,鄰省留學生互相聲援,留日學生組成的豫晉秦隴四省協會在爭礦運動中發揮了不少作用。雲南省爭回七府礦權的運動中,歸國留學生組織“保礦會”,並有學生刺臂、斷指表示爭礦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