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會與光複會關係考實(1 / 3)

盟書的保存,也被看作一件大事。同盟會第一次開會時,“會眾簽署盟書後,總理遂領導各人同舉右手向天宣誓如禮。誓畢,總理謂:‘在幹事會未成立前,眾人盟書暫由我保管。我之盟書則請諸君舉一人保管。’眾推黃興任之”。本部成立後,入會者的盟書即由本部保管。海外各地(如新加坡等),會員亦“以其盟書交庶務幹事,由庶務幹事轉交會長收存,以時寄達本部”。至於內地,則“以郵寄不便,且絕對秘密,故多暗中焚毀,並少報告。本部隻就近機關主持者明其大概而已”。

對填寫盟書一事看得如此鄭重,這顯然是受著傳統的秘密會黨的影響。

而在填寫盟書入會以後,就很少再受組織的約束。如果不是擔任同盟會的職員,或者自己積極參與同盟會的活動,一般就沒有固定的組織生活,也不受什麼組織紀律的限製。許多人所謂是同盟會的會員,其實隻是指他們曆史上曾履行手續、參加過同盟會,而不是指他們以後一直還和同盟會的組織保持著聯係。

留學生中,雖然成立各省分會,但分會本身缺乏經常的活動。分會長的任務,隻是“專司本省留學界之入會主盟事務”。胡漢民1906年所寫的《星洲同誌分幫原因及辦法》描述同盟會新加坡分會的實際情況說:“會員已滿數百人,不能開會員大會。”“既不能開會員大會,則有如下之弊端:(甲)會員不相聚集,往住雖屬同誌,亦不識麵,且不知為何人。(乙)分會有事欲告會員,無從通消息。(丙)會員情誼不親”。至於內地,同盟會處於秘密狀態,組織狀況更為散漫。1910年倪映典等在廣東新軍中發展同盟會會員,號稱達到全軍人數的三分之一。但臨到發動起義時,軍隊內部完全是一盤散沙,根本弄不清誰是同盟會會員,也看不到同盟會組織有什麼活動。

各個同盟會會員,在實際的政治活動中通常隻是本著自己的認識和彼此間的曆史關係,共謀進行某一活動,或是各行其是,自由行動。甚至連同盟會本部一些重要人物的政治行動和進退出處,也往往由本人隨心所欲去做,或出於朋友情商,並不受組織的多少約束。讀讀宋教仁的日記,對這一點會留下深刻的印象。《民報》社初成立時,張繼(溥泉)為編輯人兼發行人;宋教仁為庶務幹事,負責報社的經理工作。《日記》1906年1月12日條載:“時餘久有心辭退《民報》事以求學。紹先乃勸餘進早稻田大學,餘亦是之。”21日條:“邀宋海南俱來。時餘既定計出《民報》社,而無人繼之,乃與海南商,欲海南繼為《民報》庶務幹事,海南尚未即應允也。”27日條:“宋海南來。餘與談《民報》社事,彼已允當幹事,但不來住社內雲。遂定議焉。”2月7日條:“至《民報》社,值張溥泉不在,寫一信責其太不理事。”27日條:“巳初至《民報》社,晤張溥泉。時溥泉願往爪哇去。餘遂邀溥泉同至邱心榮寓。溥泉與邱心榮乃直接言定焉。”3月1日條:“七時至《民報》社,與張溥泉餞行。偕何小柳、前田氏同至鳳樂園晚餐,九時散。溥泉明日起行,約明日上十時同攝影焉。”3日條:“七時朱鳳梧來,邀餘同至《民報》社坐談良久,商張溥泉去後之善後事。十時回。”就連同盟會本部職員的就任和辭去,也常類於兒戲。宋教仁日記1906年4月17日條:“下午朱鳳梧來,言□□會(按即同盟會)亟需餘為經理幹事,餘辭不肯。彼再三言之,並言昨日開會已經報告。餘言現尚有二職,何能兼任?彼言二職均可辭退,惟此必須擔任;且此亦甚閑散,斷無煩多之事也。餘思既可以二易一,則就此亦無妨,遂允之。”1907年1月4日條:“九時至《民報》社坐良久,黃慶午言明日往□□去,將有起義之舉。此間庶務幹事欲交餘代理,並屬餘可遷至伊處居之雲雲。餘思餘現在養病,既不能作他事;慶午此去,關係甚重,若不應之,殊為非是;且此職現亦無多事,亦可任也,遂應之。下午四時回。夜八時至孫逸仙寓,慶午亦在。逸仙與餘言代理庶務事,餘問其一切事務如何,逸仙不多言。及餘坐良久,遂辭去,至《民報》社宿焉。”本部在組織上散漫如此,其他地方組織的狀況自然更可想見。

盟書的保存,也被看作一件大事。同盟會第一次開會時,“會眾簽署盟書後,總理遂領導各人同舉右手向天宣誓如禮。誓畢,總理謂:‘在幹事會未成立前,眾人盟書暫由我保管。我之盟書則請諸君舉一人保管。’眾推黃興任之”。本部成立後,入會者的盟書即由本部保管。海外各地(如新加坡等),會員亦“以其盟書交庶務幹事,由庶務幹事轉交會長收存,以時寄達本部”。至於內地,則“以郵寄不便,且絕對秘密,故多暗中焚毀,並少報告。本部隻就近機關主持者明其大概而已”。

對填寫盟書一事看得如此鄭重,這顯然是受著傳統的秘密會黨的影響。

而在填寫盟書入會以後,就很少再受組織的約束。如果不是擔任同盟會的職員,或者自己積極參與同盟會的活動,一般就沒有固定的組織生活,也不受什麼組織紀律的限製。許多人所謂是同盟會的會員,其實隻是指他們曆史上曾履行手續、參加過同盟會,而不是指他們以後一直還和同盟會的組織保持著聯係。

留學生中,雖然成立各省分會,但分會本身缺乏經常的活動。分會長的任務,隻是“專司本省留學界之入會主盟事務”。胡漢民1906年所寫的《星洲同誌分幫原因及辦法》描述同盟會新加坡分會的實際情況說:“會員已滿數百人,不能開會員大會。”“既不能開會員大會,則有如下之弊端:(甲)會員不相聚集,往住雖屬同誌,亦不識麵,且不知為何人。(乙)分會有事欲告會員,無從通消息。(丙)會員情誼不親”。至於內地,同盟會處於秘密狀態,組織狀況更為散漫。1910年倪映典等在廣東新軍中發展同盟會會員,號稱達到全軍人數的三分之一。但臨到發動起義時,軍隊內部完全是一盤散沙,根本弄不清誰是同盟會會員,也看不到同盟會組織有什麼活動。

各個同盟會會員,在實際的政治活動中通常隻是本著自己的認識和彼此間的曆史關係,共謀進行某一活動,或是各行其是,自由行動。甚至連同盟會本部一些重要人物的政治行動和進退出處,也往往由本人隨心所欲去做,或出於朋友情商,並不受組織的多少約束。讀讀宋教仁的日記,對這一點會留下深刻的印象。《民報》社初成立時,張繼(溥泉)為編輯人兼發行人;宋教仁為庶務幹事,負責報社的經理工作。《日記》1906年1月12日條載:“時餘久有心辭退《民報》事以求學。紹先乃勸餘進早稻田大學,餘亦是之。”21日條:“邀宋海南俱來。時餘既定計出《民報》社,而無人繼之,乃與海南商,欲海南繼為《民報》庶務幹事,海南尚未即應允也。”27日條:“宋海南來。餘與談《民報》社事,彼已允當幹事,但不來住社內雲。遂定議焉。”2月7日條:“至《民報》社,值張溥泉不在,寫一信責其太不理事。”27日條:“巳初至《民報》社,晤張溥泉。時溥泉願往爪哇去。餘遂邀溥泉同至邱心榮寓。溥泉與邱心榮乃直接言定焉。”3月1日條:“七時至《民報》社,與張溥泉餞行。偕何小柳、前田氏同至鳳樂園晚餐,九時散。溥泉明日起行,約明日上十時同攝影焉。”3日條:“七時朱鳳梧來,邀餘同至《民報》社坐談良久,商張溥泉去後之善後事。十時回。”就連同盟會本部職員的就任和辭去,也常類於兒戲。宋教仁日記1906年4月17日條:“下午朱鳳梧來,言□□會(按即同盟會)亟需餘為經理幹事,餘辭不肯。彼再三言之,並言昨日開會已經報告。餘言現尚有二職,何能兼任?彼言二職均可辭退,惟此必須擔任;且此亦甚閑散,斷無煩多之事也。餘思既可以二易一,則就此亦無妨,遂允之。”1907年1月4日條:“九時至《民報》社坐良久,黃慶午言明日往□□去,將有起義之舉。此間庶務幹事欲交餘代理,並屬餘可遷至伊處居之雲雲。餘思餘現在養病,既不能作他事;慶午此去,關係甚重,若不應之,殊為非是;且此職現亦無多事,亦可任也,遂應之。下午四時回。夜八時至孫逸仙寓,慶午亦在。逸仙與餘言代理庶務事,餘問其一切事務如何,逸仙不多言。及餘坐良久,遂辭去,至《民報》社宿焉。”本部在組織上散漫如此,其他地方組織的狀況自然更可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