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會時期的革命宣傳(1 / 3)

同盟會時代的民族、民權、民生三主義,並不像民國十三年以後那樣有係統。當時孫逸仙沒有多少時間發揮,孫逸仙左右的人間有論述,彼此的意見也不一致。另外還有一些不在孫逸仙左右的人,對西方的民族主義、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初與民生主義一詞混用)作廣泛的介紹和鼓吹。故同盟會時代的民族、民權和民生主義,大體上還隻是泛泛的思想,沒有嚴謹的界說。

《民報》所鼓吹的民族主義,可以汪兆銘的《民族的國民》和胡漢民的《排外與國際法》二文為代表。汪兆銘論述民族主義的對內部分,提倡民族的國家主義,主張以一民族建立一國家。所謂民族,包括同血係、同語言文字、同住一自然區域、同習慣、同宗教、同精神體質等要素,汪以為中國有史以來都是少數民族同化於多數民族,而建立國家;滿族與中國不同血係,複絕婚姻,無意同化於漢族,欲使漢族歸化亦無效,故兩百年來,滿漢二族的精神體質不少混淆;汪主張“執民族主義以對滿洲,滿洲既夷,蒙古隨而傾服,以同化力吸收之”。此一主張,與後來民族主義綱領中“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迥異。胡漢民論述民族主義的對外部分,他依據國際法上的領土主權、國家平等權、國家獨立權、國家自衛權等說,反對外人在中國租借土地、劃分勢力範圍。胡氏認為中國之排外,如像往日抱著內中國而外夷狄或仇外賤外的態度,自不合國際法;但中國是主權國家,自有權回複、保持並伸張中國的權利。時滿政府恐妨害國交,禁止排外,胡指出滿政府無禁止排外之資格,並聲言:“欲達吾人主張權利之目的,則莫如撲滿革命!”胡的想法,較清季從事收回利權運動的人為激烈,蓋收回利權運動者,大多隻注意到收回開礦權和鐵路建築權,而胡則提出了國家的領土權、平等權、獨立權和自衛權,後來民族主義中的“中國民族自求解放”綱領,當可追源到《排外與國際法》一文。

除《民報》外,同盟會時代的其他革命報刊,對民族主義很少有深刻的發揮,一般僅倡言民族獨立和收回利權而已!

《民報》所鼓吹的民權主義,以共和、民權、民主等詞表之。所謂共和,胡漢民指係與君主專製相反的國體,有貴族政體、民權政體和民權立憲政體三種形態,而中國革命的目標是民權立憲政體。中國要實行民權立憲政體的理由,據陳天華的意見,是因為中國的君主是滿人,滿不去則中國不能複興,另一方麵,中國國民有資格行民權,無需有君主。陳天華主張:立憲應從興民權、改民主入手。但陳天華像其他革命誌士宣傳民權主義者一樣,並沒有論及細節,蓋立憲派當時正鼓吹西方的代議製度,革命派的想法也許沒有超過代議製度的範圍。換句話說,在民權思想上,當時立憲派與革命派並無很大的距離。

同盟會時代的民族、民權、民生三主義,並不像民國十三年以後那樣有係統。當時孫逸仙沒有多少時間發揮,孫逸仙左右的人間有論述,彼此的意見也不一致。另外還有一些不在孫逸仙左右的人,對西方的民族主義、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初與民生主義一詞混用)作廣泛的介紹和鼓吹。故同盟會時代的民族、民權和民生主義,大體上還隻是泛泛的思想,沒有嚴謹的界說。

《民報》所鼓吹的民族主義,可以汪兆銘的《民族的國民》和胡漢民的《排外與國際法》二文為代表。汪兆銘論述民族主義的對內部分,提倡民族的國家主義,主張以一民族建立一國家。所謂民族,包括同血係、同語言文字、同住一自然區域、同習慣、同宗教、同精神體質等要素,汪以為中國有史以來都是少數民族同化於多數民族,而建立國家;滿族與中國不同血係,複絕婚姻,無意同化於漢族,欲使漢族歸化亦無效,故兩百年來,滿漢二族的精神體質不少混淆;汪主張“執民族主義以對滿洲,滿洲既夷,蒙古隨而傾服,以同化力吸收之”。此一主張,與後來民族主義綱領中“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迥異。胡漢民論述民族主義的對外部分,他依據國際法上的領土主權、國家平等權、國家獨立權、國家自衛權等說,反對外人在中國租借土地、劃分勢力範圍。胡氏認為中國之排外,如像往日抱著內中國而外夷狄或仇外賤外的態度,自不合國際法;但中國是主權國家,自有權回複、保持並伸張中國的權利。時滿政府恐妨害國交,禁止排外,胡指出滿政府無禁止排外之資格,並聲言:“欲達吾人主張權利之目的,則莫如撲滿革命!”胡的想法,較清季從事收回利權運動的人為激烈,蓋收回利權運動者,大多隻注意到收回開礦權和鐵路建築權,而胡則提出了國家的領土權、平等權、獨立權和自衛權,後來民族主義中的“中國民族自求解放”綱領,當可追源到《排外與國際法》一文。

除《民報》外,同盟會時代的其他革命報刊,對民族主義很少有深刻的發揮,一般僅倡言民族獨立和收回利權而已!

《民報》所鼓吹的民權主義,以共和、民權、民主等詞表之。所謂共和,胡漢民指係與君主專製相反的國體,有貴族政體、民權政體和民權立憲政體三種形態,而中國革命的目標是民權立憲政體。中國要實行民權立憲政體的理由,據陳天華的意見,是因為中國的君主是滿人,滿不去則中國不能複興,另一方麵,中國國民有資格行民權,無需有君主。陳天華主張:立憲應從興民權、改民主入手。但陳天華像其他革命誌士宣傳民權主義者一樣,並沒有論及細節,蓋立憲派當時正鼓吹西方的代議製度,革命派的想法也許沒有超過代議製度的範圍。換句話說,在民權思想上,當時立憲派與革命派並無很大的距離。

《民報》所鼓吹的民生主義,為社會主義的一種,以土地國有為中心。據胡漢民的了解:社會主義以平經濟的階段為目的,分為共產主義和國產主義兩類,土地國有製為國產主義的一部分,中國古代的井田製度已見其規模。胡認為:土地國有的理由是土地為生產的要素,非人為造成,同於日光、空氣,本不當私有,故革命之後,人民不得有土地所有權,但經國家許可,有使用權。胡漢民所謂的國產主義,即國家社會主義(State Socialism),馮自由在香港《中國日報》著文,曾譯為“國家民生主義”,馮解釋土地國有(Land Nationalization)即平均地權,他並認為:附屬於土地的森林、礦山及交通機關等亦應國有。民生主義的含義,《民報》在與《新民叢報》論戰時有廣泛的發揮,容後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