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願失去,就必須挽留(1 / 1)

若不願失去,就必須挽留

夏梔

大年三十的早上,我洗漱完畢,用了將近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給朋友們發祝福短信。其實已經提前一周寄出了厚厚一疊明信片,是用熊仔送給我的《花火慢郵》。

不多久就陸續收到了回複的短信,有經常保持聯絡的,也有許久未曾聯係過的人,也有幾個始終沒有回複給我的人。我並不知道這幾個人是換了手機號,不方便回複,還是並不願意回複。過了一周之後,我將始終都沒有回複的人從手機號碼薄中刪除掉了。

無論是之前我所猜測的何種理由所致,都同樣意味著我並不需要再繼續保存這個號碼了。感情無需乞求,不用遷就,唯一的要求就是彼此供給,一方不可需索過度,另一方也不可不計得失,這樣的感情本身就非常值得質疑,一定是另外別有所圖,會更讓我有所不安。隻有雙方各有所得,我才會感覺達到了平衡。

真正切實的感情,從來都不是堅硬如同鋼板的生冷所在,而是細膩柔韌的。所以你看很多陌生人都可以通過同一個認識的中介人而聚到一起瘋玩、談天說地、喝酒吃飯,還可能會為了一件事爭執不下,可是依舊熱熱鬧鬧,並不會不歡而散,可是聚會散去,一夜之後,誰也不再認識誰,見麵也不會再相識。

並不像十年的朋友,或者就因為一句多餘的話,從此再也拔不掉心裏的刺。就是這樣的怪現象。因這就是人類普遍的交往原則,隻要不談到感情,一切都很容易原諒。

我認識兩個女孩子,她倆從小學開始同班,兩家住在隔壁樓,彼此有數十年的感情,卻在去年開春時宣布決裂。

談及原因並不多說,隻寥寥數語,原因簡單得駭人:兩人相約清晨五點半去河邊跑步,一人大早起了床去另一人家敲門,後者的父母卻說她前一夜沒回家,這人便自己回家了。隔天,後者起早床去前者家敲門,前者說自己頭疼不去了。

導火線就此點燃,誰也不肯諒解誰。一個認為對方不負責任,另一個認為對方小心眼兒報複心強。

我覺得可惜,但無從勸起。這是她倆的事,並不容外人置喙。若換了是我這麼做,頂多被她倆踹一腳,也就沒事了,可正因是她倆彼此,所以無法原諒。越是感情深厚,越是無法原諒。

靜水流深,越是流深的水,就越是安靜,如同感情,越是濃厚,就越顯得吹彈可破。

幸而最終還是有個圓滿的結局。她倆在盛夏時重歸於好,雙方互相給對方寫了一封長信。

很多時候,若我們不願意失去,那就必須挽留,所謂的自尊不過是在遺憾時候聊以勸勉自己的理由罷了。

或許也有無法挽留的離去。

因為一些虛無縹緲抑或重如生命的東西,例如自尊,以及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