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產權(2 / 3)

他買了第二天晚上的票,因為周五的票買不到了,白天又沒有,林立也沒辦法,想著大不了周一下午回公司吧,反正他們在外企做銷售,也不用坐班,最多耽誤一些業務了。

悅欣當天晚上睡得很放心,想著房子終於買到手的緣故。

第二天林立出去買菜了,悅欣給家裏打一個電話,說起買房的事情,她爸雖然一輩子呆在長沙,可也天天看新聞,再加上一輩子的閱曆擺在那,懂得比悅欣多,他對她說道:“欣啊,這次買房你一定要回去,據我了解,在購房合同上如果沒有你的名字,那麼在房產證上也不會有你的名字。”

悅欣就呆了呆,對她父親道:“爸,真是這樣的啊。”老人就說道:“爸爸天天看新聞,還會弄錯,你必須回去一趟,否則的話,你嫁給他這麼多年,現在買了房子,你都沒有份。”悅欣一顆心就上了高空索道,變得不安了。

她給朋友打電話,朋友對她說道:“對啊,是這麼回事,不過這種事要看你怎麼看了,愛你老公,相信你老公,其實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但是如果擔心以後感情會出問題,那麼,你最好和你老公一起回去,爭取房產證有你名字,否則的話,到時你們鬧離婚,你老公私下轉移財產,房產證上沒你名字,轉手賣掉都不用你簽字的。”

悅欣就急了,這房子是她人生第一筆摸得著看得見的不動產,她想著他們這一輩子可能隻有這一棟房了,怎麼能不寫她的名字,讓她一無所有呢,感情靠不住,流水浮燈似的。她因為常年在外麵飄泊,林立又一直不在她身邊,初戀時又受過傷害,所以對於感情一直沒有什麼安全感。

她不是不愛林立,她覺得她現在很愛他,最愛他了,她也不是不相信林立,可是她還是非常的想在房產證上簽個字,於她而言,如果房產證上沒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她就等於沒買,這個房子買了,她也沒有安全感,所以悅欣不開心了,她怏怏地和朋友掛了電話。

又在網上搜了無數條相關信息,網上也這麼說的,房產證是以購房合同上的名字為準的,如果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房產證上也沒有名字,房產證上沒名字,這房子與你說有關係有關係,說沒關係也就沒關係,悅欣呆了。

她最後沒了辦法,隻能給售樓小姐打了電話,售樓小姐對她說道:“這個我們也不知道,你去問我們銷售經理吧。”

悅欣要了銷售經理電話,打過去,說了原委,那個銷售經理也是和林立差不多年紀的北方男人,所以無法理解悅欣,自然是偏向於林立那邊的,怎麼省事怎麼來,他對她道:“其實這一次你根本沒必要回來,下次銀行貸款簽字你再回來吧,下次你一定要親自到,這次可以不用到的。”

悅欣看他還是沒回答她的問題,便對他道:“我是想問如果我不去,房產證能有我的名字嗎?”銷售經理就答非所問地說道:“其實你們結了婚,不管有沒有名字,都是一人一半。”悅欣就算是明白了,她道聲謝,掛了電話。心裏也就做了決定,無論如何,這一次,她一定要回去簽字。

所以林立一個人買了張票回來的時候,悅欣臉上固陰冱寒,積凍不開,他起初沒在意,一邊做菜一邊對她道:“老婆啊,我今天多做幾個菜,明天我回濟南了,你一個人熱一下就可以吃了,我從濟南回來,我就直接去上海了。”

悅欣沒吭聲,她回想著昨天林立對她說的話,想著這男人是不是騙她呢,也許他不要她回去,就是不想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因為這樣的想法,悅欣對林立的看法就有了一些改變,一顆完全信任的心也有了幾分猜忌。夫妻間有了猜忌,做老婆的,一顆心就不會好受,就像下起了梅雨,又濕又冷,還連綿不絕。

其實,她是完全冤枉林立了,林立也是第一次買房,他昨天說的話都是實話,他也沒想到購房合同與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一致。

林立一個人把飯菜做好,端到桌子上,招呼悅欣一起來吃時,發現悅欣仍然坐在一張椅子上,低著頭一聲不吭,好像心情不好,林立就心裏迷惑了,走過去,對她道:“悅欣,吃飯啦。”悅欣不吭聲,心裏難過,想著他一無所有,她卻跟了他,如今都願意替他生孩子了,可是他卻這樣的對她,連個房產證上的名字也不肯給她寫上。

糟糠之妻,一起吃糠咽菜共患難的女人,男人往往不願意珍惜的,老婆共患難,情人共恩愛,誰都想要恩啊愛啊,誰想要苦啊痛?所以男人總是戀戀於情人,對下堂妻卻是不願意再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