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敏敏站在房裏的陽台上,靜靜地望著公寓對麵的公園,全都成雙成對的。在秀恩愛嗎?鄭敏敏氣得咬牙,索性走進房內,不再看那些恩愛無比的男女。
為什麼她隻想要平平凡凡地找個伴過下半輩子也這麼難啊!這全都怪那謝嘉華顛倒是非,把她害的這麼慘!要是再讓她遇見他,必定恨恨揍他一頓。
不知不覺一星期就這樣過去了,鄭敏敏的生活仍然三點一線,上班,下班,回家,沒多餘的夜生活,周末也沒出去逛街,因為不想被別人用憎恨與討厭的目光審視。
上班時,女同事們都不敢讓男友或老公來公司了,畢竟有鄭敏敏這個“狐狸精”小三在公司,怕一不小心就讓她給迷去了。老板娘還親自坐鎮,形影不離地貼著老板,深怕老板被她給搶走。男同事為避嫌,對她避之不及,以免讓自己另一半誤會。
鄭敏敏徹底地絕望了,不想再找什麼男友或老公的,覺得就這樣孤孤獨獨地過完下半輩子好了。
這天下班回家,洗了澡,吃了晚餐,鄭敏敏接到了媽媽林溫霞的電話。
鄭敏敏一接電話,林溫霞已迫不及待說道:“敏敏,有男友了也不告訴媽?害媽與爸擔心死了。”
“媽,你說什麼?我幾時有了男友啊?”鄭敏敏鄒起秀眉疑惑了。
林溫霞激動地笑了,“還要騙媽,今天有個男的帶了他父母來我們家提親了。”
“提親?他們有沒有走錯地方啊?還是他們認錯人了。”鄭敏敏覺得奇怪,肯定是搞錯了。
林溫霞咬定不是搞錯,“那男的還說了你的名字,還知道你在Z市工作,那怎麼會是認錯人呢。”
“媽,我都不認識那男人,怎麼會無端端來家裏提親啊?會不會是老千啊?”這類詐騙新聞鄭敏敏已見過不少了。
“不會是騙子,我看他挺老實的,他爸媽就住在隔壁村,這哪會是騙子啊?就算要騙也不會騙我們這戶平凡人家啊!”林溫霞似乎很喜歡這男的。
鄭敏敏平靜地說道:“是嗎?但我真的不認識那男的,不認識就嫁給他,這不是很奇怪嗎?”
林溫霞焦急了,“我覺得這男的挺不錯的,是個平凡人家,不認識結了婚再慢慢認識啊,你要知道現在國內女比男多,既然那男的喜歡你,你就嫁給他吧!媽不會看錯人的。”
喜歡她?難道是因為家鄉落後,這男的沒看到節目與關於她的新聞?
“媽,讓我考慮考慮,總不能說嫁就嫁吧!畢竟這是我的終生大事。”鄭敏敏還是決定要好好考慮清楚。
“那好,媽給你一天時間考慮清楚,別等別人反悔不娶你了你才後悔莫及呀!女兒。”林溫霞似乎認定了這男的非常適合鄭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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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