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達成共識(1 / 2)

甘仁時接著說:“丁廠長,這次的事呢是個誤會,我們……”

“誤會?現在你還這麼認為?”丁一航直接打斷。

甘仁時打起了嗬嗬:“責任主要在我方,下麵人辦事實在毛糙,履行程序不規範,台裏一定嚴加處置。”

“避重就輕、混淆是非,這就是你的誠意?”丁一航毫不客氣戳穿對方。

小王八蛋,給老子留點麵子好不好?

盡管很傷顏麵,甘仁時也知對方不好忽悠,於是直接拋出實惠:“我已經安排台裏複播,並且加入了秀都元素,既宣傳了貴廠產品,也帶動了當地發展,這都算是丁廠長的功績。說實話,自從電視購物播出之後,節目熱度大漲,好多企業都願意出高價買時段。但貴廠畢竟是最先合作者,雙方合作的也算愉快,所以費用不按一百萬,也不按八十、六十萬,還是十萬一個月,這也是對貴廠……”

丁一航嗤笑道:“到現在還不清楚節目是誰的?你們一直在不間斷侵權,知不知道?”

甘仁時尷尬地嘎巴了幾下嘴,以退為進:“要不丁廠長開個條件,隻要不是太過於誇張,省裏可以考慮。”

“我這人好說話,也一直主張和氣生財,但我怕褻瀆了法律。”丁一航的話又衝又硬。

老子說了你不同意,你自個又不提條件,成心戲耍老子是吧?甘仁時心裏氣得罵娘,嘴上卻不敢發泄:“這樣,電視台繼續給貴廠做廣告,連續一年一分不收,人員、運營費用都由台裏無償倒貼。”

“重申一遍,節目專利是我丁一航的,播不播、怎麼播是我的權利。拿著我的東西當禮物,是不覺著我人小好糊弄?我的時間有限,耐心也有限。”丁一航說到這裏,看了看表,“半小時後我還有撥客人。”

你大爺的,等老子哪天翻身的。

甘仁時心裏發狠,嘴上話卻更為發軟:“丁廠長,還是你說吧,我的確是帶著最大誠意來的。”

目光在對方臉上盯了一會兒,丁一航問:“這個節目是誰的?”

“是丁廠長的專利。”甘仁時回道。

丁一航言詞鏗鏘:“我自己節目想在哪個平台播是我的權利,以後你們不要拿這個說事,更不能私自模仿並從中獲利。可就在這之前,你們不但隨便仿了,還肆意大發橫財,竟然還把我這個原創踢出了局,這怎麼講?總得給我個說法吧。”

又是給你播廣告,又是幫你跟縣府拉鉤,還給你做了新聞專題,我也親自上門了,這還不夠?

甘仁時心裏真的不憤,可他也知道是龍得盤著,在這件事上對方就是得勢的地頭蛇。

“請諒解。”

“是我們不對。”

“向你再次道歉。”

“請給我們機會。”

長這麼大,甘仁時第一次這麼低三下四,關鍵還是在一個小崽子麵前,還是比女兒都小的崽子。這要是一旦傳出去,自己老臉就沒處擱了,也根本沒任何臉麵可言。但現實逼人,不說好話不行呀,首都那裏隨時要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