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是通過傳銷以牟取暴利者,還是像楊斌這樣的暴發式富豪,如果以不正當的手段去賺錢,最終隻能害人害己,成為社會的禍害。
錢是可以賺,但不能違法賺錢,如果為錢瘋狂出賣人格,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河北省沙河市原公安局長王文增就是一個典型的為錢瘋狂、為財送命的人。
1991年1月中旬,王文增正式就任沙河市公安局政委、黨組副書記,實現了當官的夢想。他開始羅織親信,排斥異己,為自己為所欲為打下基礎。漸漸地,他將市公安局的人、財、物大權牢牢地控製在了自己的手上。
原市公安局民警鄭某以前因犯錯誤,被組織上清理出公安機關。後他多次找到王文增要求回到市局工作,王文增不顧其他人員的異議,一手操辦,於1993年8月將鄭某調回了公安機關,並任命其為機場派出所副指導員。為感謝王局長的“費心”,事後,鄭某分兩次先後給王文增送上人民幣2萬元,王文增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文增的胃口也在不斷地膨脹,侵吞公款的手段也在不斷花樣翻新。1994年9月,與沙河市地界相連的武安市礦山鎮後坡鐵礦,因與沙河市經常發生資源糾紛而無法正常生產。鐵礦承包人趙春祥便找到王文增,提出與市公安局聯營開發鐵礦,以圖借助市公安局這杆大旗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送上門的好事兒,王文增當然不會放過,況且,頭腦精明的他瞬間已有了自己的想法。隨即,王文增決定以本局勞動服務公司的名義與鐵礦聯營,並協商雙方各投資75萬元,並擬定了聯營協議。可事過不久,當趙春祥再次找王文增洽談聯營具體事宜時,王文增提出將雙方投資改為100萬元,並命趙將公安局增加投入的25萬元返還他本人。
趙春祥明白這位局長大人的用意,他不敢抗命,隻好照辦。不久,沙河市公安局投入的100萬元資金到位後,趙春祥便分兩次返還給王文增20萬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1998年6月,這個為錢瘋狂、犯罪金額達778萬元之巨的人被依法逮捕了,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像汪厚棣、楊斌、王文增這樣的為錢瘋狂,違法犯罪的人在當代豈止幾人,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創富冒險是社會所鼓勵的,但如果因為創富而置法律於不顧,後果可想而知。他們的經曆值得每個創富的人借鑒,以吸取血的教訓。
人有正邪之分,事物亦有正邪之別,做生意更有正邪之道的不同。目前,絕大部分人合法經營、辛勤創富,我們當然鼓勵並讚成。但對於那些走私販毒、拐賣人口,甚至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邪惡勾當,我們稱之為走邪道。這是一種充滿罪惡的肮髒的黑色交易。人們口中所稱的贓錢、黑錢、臭錢,大都是指這種來路不明的金錢。
如果說權錢交易給人們帶來的是一種罪惡感的話。那麼對這種邪道的黑色交易還要加上一個更為直接的厭惡、痛恨之情。因為前者不僅是普通老百姓管不經濟效益存在密切關係。盡管可能在短期內沒有看到直線上升的財務指標,但從長遠看,有助於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信譽,吸引有才幹的員工,獲得社會和政府更多的支持。因此,生意守法經營,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最終受益的是企業本身,是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的目標。這就是主觀為他人、客觀為自己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