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真假太子案
明思宗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十一月,北京出現一位皇太子。清世祖順治二年,南京的南明小朝廷中也出現了皇太子。無疑,兩位皇太子中必有一假。
崇禎十七年,北京城被清朝掌控。一個男子在一位太監的陪同下出現在嘉定侯周奎府中,自稱皇太子。當時在周奎府中的長平公主見後,兩人抱頭痛哭。周奎舉家向太子行君臣之禮,太子說:“城陷之日,我單獨藏匿在東廠門外。後潛至東華門,投身於一個豆腐店。五天之後又到崇文門外的尼姑庵中躲避。常侍來尼姑庵發現了我,把我帶回宮,藏在密室裏。聽說公主還在,所以就來相見。”
也許公主明白,周奎既然能把皇三子定王和皇四子永王交給李自成,這次也許會再出賣太子給清朝。果然,周奎要求太子自稱姓劉,是一個假太子。當晚,周奎令家人將太子逐出門外。太子出門後,被巡邏的清兵以“犯夜”罪逮捕,交給刑部審理,斷為假冒太子。
主審的刑部主事錢鳳覽找來原司禮監太監王德化、原錦衣衛10名侍衛太子的錦衣衛來辨認,都說是真太子。於是錢鳳覽上書朝廷,指責某些明朝的官員以真太子為假太子。最後,由攝政王多爾袞出麵,宣布將太子押於監獄,後來被處決於獄中。凡說太子為真的臣工都被處罰,錢鳳覽被處以絞刑。
這件事情詳細地記載於《甲申傳信錄》,與《明史》中李自成封太子為宋王的情節有所出入。而且,清人所編的《明史》中也未提及這一次在北京出現的太子,而隻提及南明小朝廷中出現的皇太子事件。
清世祖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三月初一,太監李繼周奉弘光皇帝朱由崧之禦劄,將盛傳正流落於蘇州、杭州的皇太子接到南京。皇太子入南京後,被安排在興善寺暫住。皇太子在南京的消息傳出去之後,引發了弘光朝的政治危機。左良玉以護送太子的名義進逼南京,在江北的黃得功、劉良佐等總兵也上疏要求善視太子。但是,弘光帝深知,如果太子是真,自己撿來的皇位可能就不保。因此,在他的布置下,辨認朝“假太子”的方向轉移。曾經充任太子講官的王鐸,更是一口咬定太子是假。最後,審訊的結果是:假太子真名叫王之明。
五月初十,清軍大舉南下,弘光帝逃到了太平府。南京市民衝入監獄,毆打王鐸,放出太子,並擁太子登上皇位。5天之後,清軍即進入南京城。當時,清軍的統帥多鐸問:“太子何在?”投降的弘光朝大臣們說:“太子是假的,真名叫王之明。”一名降臣說:“太子原也不承認自己叫王之明,是馬士英安排下的。”幾個月以後,多鐸將太子和弘光帝都帶往北京,隨後都被清廷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