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伊小芬叫到一邊,直截了當地對她講,如果願意做他的情人,他可以立即拿出巨款為她父親治病。
那一年,小芬剛滿17歲,正是含苞待放的花蕾。但是,除了眼前的這個財神,還有誰能救父親,誰能解決這個難題?一番苦苦地掙紮思索後,小芬最終答應了郭銘龍的交易條件。
郭銘龍不僅是個精明的商人,還是個情場老手,他還嚴格地跟伊小芬起草了一份《包養契約》,期限是10年,除幫助她給父親治病,每年還定期支付一筆可觀的“青春損失費”。但此期間,不得結交任何性質的男性朋友,也不得回家探望父母。
就這樣,伊小芬被郭銘龍像籠中雀一樣豢養了起來,養尊處優卻限製這人身自由。
父親的腎移植手術順利做完,但每年仍要到醫院進行定期檢查,所有的費用由小芬所賺來的那些錢來花銷。
轉眼之間10年過去了,契約的日期也到了,在郭銘龍拿給伊小芬的賬本裏,各種物品現金的詳細記錄全都筆筆羅列。伊小芬一算,除去給父親患腎的20萬元,10年裏,她一共給家裏彙寄了18萬元的現金。
如今,這些年來給家裏寄的錢卻全都被家人花銷出去了。她決定從哥哥那裏把錢要回來。而得知伊小芬找哥哥伊大軍要錢準備去開店做生意,她的嫂子怒火中燒,一口氣從批發部趕回家來,並從廚房拿了菜刀和砧板,站在樓下撒潑,伊小芬上前質問,竟被罵得更加厲害:“房子是爹娘給我修的,批發部是爹娘給我開的,這裏沒你的地方。”
伊小芬也告訴她嫂子:“這個家之所以有今天,你知道我犧牲了多少嗎?”
她嫂子大聲反駁道:“那是你自己的事情,關我們個屁事!樓房的產權證是伊大軍的,你必須馬上搬出這個家。”
伊小芬完全傻了!回憶這10年的付出和眼下所落的下場,她覺得自己活得實在委屈且窩囊。她越想越傷心,當天夜裏,她爬道樓頂,縱身一跳,一心跳向通往極樂的世界。
→金手指:
世情薄了,我們珍存著友情,友情淡了,我們退守親情。如果親情也在這物欲橫流的風雨中消磨殆盡,這世間還剩下什麼可以讓我們的心,可以彼此依靠和溫暖的呢?
熱愛生活,善待生命,讓我們協力同行。
引語: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在網上結識了一個女孩,並很快同居在一起。由於從前一直大手大腳慣了,缺少經濟來源的日子讓他分外難捱,於是他對那女孩略施小計便哄來了1000多元現金和一部手機。如此輕易地得手並嚐到甜頭,他覺得這是個生財騙色的好辦法,於是繼續大行其道,樂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