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共關係的主要職能 第二節 樹立組織形象,建立社會信譽(3 / 3)

(五)、組織形象的樹立

樹立組織形象首先要準確定位。組織形象定位,就是組織要在公眾心目中確定自身形象的特定位置。這個特定位置通常是特定組織與其他組織相比較而確定的。因此,組織形象定位總是根據組織自身的特點、同類組織的情況、目標公眾的情況等要素來確定的。組織形象的定位主要在於其目標、宗旨是否含符合社會利益。因此,組織形象的定位首先要符合社會需要,隻有這樣才能立足。其次,組織通過實現其目標來樹立形象。組織在實現其目標、體現其宗旨的過程,就是形象的樹立過程。再次,要借助公共關係手段來塑造形象。

樹立形象,是組織各個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但是要提高組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仍然依賴於公共關係的積極活動。隻有既宣傳自己,又能提供優質產品和優質服務,才能贏得社會聲譽。

二、建立社會信譽

信譽是組織在社會上享有的聲望,是社會公眾對組織的信賴程度,也是一個組織良好公共關係的集中表現。

組織良好的社會信譽必須首先建立在為公眾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上。但是,在當前的社會形式下,一個組織僅僅為它的公眾提供優質服務是不夠的,還應該在社會上樹立並維護本組織的形象,為此,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這是指把組織的一些不自覺、獨立的、不連續的公共關係工作提高到一個係統的整體水平上。

1、形成建立信譽的整體性觀念。要想開展建立組織信譽的工作,既要有規章製度作保證,又要建立在全體員工自覺的基礎上。一個組織要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建立良好的信譽,首先要了解組織所麵對公眾的需求狀況,以采取相應的措施,最大可能地滿足公眾的需求,使服務對象在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對組織產生好感和滿意。這就要求組織必須有一定的規章製度作保正,同時要求全體員工在工作中時時刻刻以組織的整體榮譽為原則,自覺維護組織形象,從而形成建立信譽的整體觀。

2、製定統一的公共關係政策。公共關係政策體現了組織對公眾應負的責任。它是根據每個組織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對周圍環境和公眾態度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製定的,它包括總的政策和一些具體政策。其目的是為了在社會公眾中建立自己的信譽。

(二)、競爭性原則

這是指組織應該隨時與自己競爭對手的整體形象進行比較,不斷學習和吸收他們的方法和經驗,力爭在信譽上趕上和超過競爭對手。

在當前競爭如此激烈的市場上,一個組織如何樹立良好形象,以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這是所有社會組織都在研究的課題。

(三)、形象性原則

組織的信譽總是同自身的形象聯係在一起的,為了建立信譽,這就需要通過各項公共關係活動的開展,在社會公眾中樹立本組織的良好形象。

1、應用組織的象征性標誌。隨著公共關係的重點由建立商品信譽轉移到建立組織信譽,因此,公共關係工作更要重視應用象征組織整體形象的標記。如組織的徽記、名稱等。在組織標記的信譽價值中,它不僅包含商標信譽價值,同時還凝聚著組織在改善內外公共關係方麵所付出的所有努力。

組織的商標、名稱還應該廣泛應用在與內外公眾交往的用品上,例如禮品、名片、信紙、信封、製服、廣告、紀念冊等,從而進一步加深外部公眾對本組織的印象。同時可以增進內部職工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使每一名員工都能意識到自己負有建立和維護組織信譽的責任。

2、突出組織特色。公眾對組織的特色往往會留下深刻印象。因此,公共關係在塑造和宣傳組織特色時,需要突出其特色,並使公眾產生認同感。

3、開展專門的公共關係活動。由組織發起或參與的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社會活動,是組織向社會公眾顯示其經營宗旨、經營實力,並贏得社會公眾好感的一種常用方法。這種專門性的活動在公共關係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塑造組織整體形象和信譽的重要手段。

(四)、長期性原則

一個組織要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形象就必須根據周圍環境的變化、公眾的需求變化,來不斷地調整自身的行為,使之符合公眾的利益和要求。根據公眾的需求和意願來設計自身的形象,使組織的方針、政策、產品或服務更加符合公眾的利益。隻有這樣長期下去,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