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內萬裏迢迢的追來溫哥華,不計後果,其勇氣的來源,也大半是因為一想起他,就覺得安全平穩,就覺得絕對不會有什麼閃失---覺得他縱使不能接受我,也會將我妥妥當當安頓好,送回國。
我與他,縱使無緣做情侶,最起碼,他也永遠是我心中最聖潔的一塊,最崇敬的一塊,最仰望的一塊。
但,事此願違,在我眼中這個十全十美的人,居然會為了自己的樣子不夠完美,自己的基因有缺憾,而放棄自己的身體---這真是個大笑話。
我不知在別人眼中,是不是外貌真是那麼重要,但,自小,我就知道樣子是當不了飯吃的---隔壁有個哥哥,長的漂亮之極,大眼睛,白皮膚,長睫毛,自小就像洋娃娃,所有人都對他母親說:看孩子長大了,選媳婦也要選花眼。
誰知,孩子長大了,第一件事,就是學會了偷竊---自十六歲起,在勞改所幾進幾出,到最後,大家看到他,都繞著路走。所有的家長都對孩子說:可別學他,多討厭。
大家根本再也看不到他長的樣子,他好看亦或難看,已經不是問題,問題是他是一個壞的標竿---看,醜或美,不是單純的視覺問題,對不對?
像此時,先生在外貌上,絕對已是脫胎換骨,從普通的眼光來看,他十足是位風度翩翩的美男子---在我看也亦是---但,多麼可惜,他不再是我的,先生。
那個懂得微笑的坐在沙發上,同我說:“我最講原則”的先生,那個在下雨的午後,擎出一把傘,隻懂得遮住我,而忘了自己的先生。
唉,我長長歎息,我該如何告訴李林---我承認他,可不再能夠接受他?
李林何等機敏?見我半晌沒有說話,早已反應過來,他站起來,走至我身邊,慢慢屈膝蹲下來,想一想,低聲說:“如果我做錯了---請你,最少,給我一個機會,讓我重新贏回你,可以嗎?”
我看著他,這分明陌生的麵孔底下,是我至熟悉的人---一瞬間,一種複雜至極的感覺迎麵而來,我多麼希望,這一切,都隻是一場惡夢,等我夢醒,一切都沒有變化。先生仍那樣坐在我身邊,遞給我一塊幹淨的毛巾,同我說:“擦一擦。”
我眨一下眼,眼珠叮一聲自眼眶內滑落,垂下頭,我輕聲答他:“半年---離我的護照辦理還有半年時間---我在適應溫哥華,也試著適應新的你---隻有半年。”
李林狂喜,連忙點頭:“好好,我不會令你失望,我保證。”
我暗暗歎息,可惜,你已經令我失望過了,你可知道?
“至今這麼久,你可知道重生院那邊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你為何被盛牡丹及鬱薇之襲擊?而鬱薇之又為何自首?盛康為何仍沒有接到任何重生的消息?”
他望向我:“我查出來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自國內萬裏迢迢的追來溫哥華,不計後果,其勇氣的來源,也大半是因為一想起他,就覺得安全平穩,就覺得絕對不會有什麼閃失---覺得他縱使不能接受我,也會將我妥妥當當安頓好,送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