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表 揚
那是小學二年級時候的事。
一天,謝老師按慣例蹀躞到講台上,用教鞭輕輕敲點黑板宣講道:“同學們,靜一靜!耽誤大家一兩分鍾,我講幾句話。今天早晨,劉曉同學拾到一支鉛筆,不知是哪位同學丟的,請上來認領!”謝老師雙指夾著那支粉紅色鉛筆,來回旋轉道:“劉曉同學撿到東西能夠及時交公,這種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表揚,值得大家學習!”
“嘩——”同學們鼓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在掌聲裏,有同學領走了自已丟失的鉛筆。
在掌聲裏,同學們都把目光鋪蓋到劉曉身上。劉曉風光極了。
後來每俟上課前,謝老師都要到講台上宣讀拾金不昧者:
要麼金真拾到一塊橡皮……
要麼王鋒拾到一本字帖……
同學們的目光裏飽和著榮譽和讚許。我卻悔恨自己為什麼沒碰到這樣的美事。
後來,我多長了一個心眼,目光總是小鳥覓食般在地上四處搜尋。教室裏我仔細觀察。校園裏我四處巡視。放學或上學的路上,我總是瞄著腳尖留心路麵。但這樣過去好長時間,我也沒發現有半樣東西可拾。拾不到東西就得不到老師的表揚。
於是在老師的表揚聲中,我的名字從沒響亮過。
後來,我隻得咬咬牙,把父親給我買本子的一角錢交給了老師。盡管當時我心疼得要命,但謝老師第一次把我的名字掂到講台上翻來覆去地表揚時,我幸福異常。在同學們崇敬目光的普照下,我瞬時覺得自己高大了許多。
後來我又獻出了自己的乒乓球和一隻玩具硯鵝。
隻是時間一長,我實在再沒什麼東西可上交了。
有一次我隻得乘同學們吃午飯時,返回教室偷了同桌的一冊畫書。想想那時我們真是幼稚得要命。當我惴惴地告訴老師我又拾到一本畫書時,謝老師不但沒加懷疑,而且還笑眯眯地要我繼續發揚這種精神。
我僥幸白撿了一份榮譽。但我決不敢再幹這樣的事情了。
再後來,我千真萬確地拾到了一支英雄牌鋼筆。沒想到,同班蔣同的一支鋼筆被人偷了,恰巧和我拾的一模一樣。
蔣同便哭訴到老師那裏,硬說是我翻了他的書包。
天啊,我成了有嘴菩薩,張口難辯!謝老師不但在班上點名批評我,還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我寫檢討。
從此,同學們總是遠遠地躲避我。
若幹年後,我和小學同學周鐵聚在一起喝酒。
周鐵說:“想想小學時,真是荒唐!看到你們一次次受老師表揚,我真羨慕死了!你知道嗎,其實那次偷蔣同鋼筆的是我,我本想交給老師受表揚,但蔣同告發了,老師批評你,我就偷偷把鋼筆扔進了廁所!啊呀,那時真對不起你!”
我呷著酒陷入沉思。
原載《少年小說》2001年第6期
原載《青少年文學》200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