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個性教育法 糾正孩子任性的行為(1 / 2)

第九章 個性教育法 糾正孩子任性的行為

美國西北大學研究小組成員霍華德說:“那些期待十幾歲的孩子會出現不聽話的任性行為的父母們,實際上是在煽動此種行為的產生,最後隻能成為一種自我完成的預言。”

孩子任性,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固執已見、一意孤行的個性。有這種習慣的孩子以自我為中心,以為自己是一切的主宰,周圍所有的人和事都是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存在,都要聽任自己的支配。想獲得什麼東西,不管客觀條件是否允許,非得到不可;想做什麼事情,不管是否合理、正確、有益、可行,而非做不行、越是勸阻,他們就越堅持。這樣的壞習慣當然要及早糾正,否則這種個性一旦形成是很難改變的,對孩子與人交往、處事都是不益的。

常常聽到許多父母說,“我的孩子很任性,氣死我了”;還有的父母說,“現在的孩子一個比一個任性,真拿他們沒辦法”。其實,多數孩子隻是有點任性,真正很任性、養成了任性習慣的孩子還是少數。任性作為一種不良的性格,除孩子自身的問題外,多半由於父母撫育心態上的偏頗而造成。一是父母平時對孩子遷就、放任、姑息、縱容、百依百順,孩子想要什麼就給什麼,想做什麼事就做什麼,事事都由著他們的性子來。久而久之,便形成遇事就放任自己的心理定勢。二是父母對孩子的要求和欲望,不管是否合理,就憑借自己的權威,斷然拒絕。父母的無理、頑固、粗暴,會無形中給孩子一種心理暗示:凡事隻要堅持,就是勝利。三是父母在撫育態度上不一致,常有矛盾,父母在教育上缺乏耐心和一致性,使孩子感到無所適從,也會使他感到父母是可利用的,進而放縱自己。

那麼,該如何糾正孩子的任性、培養孩子開朗樂觀的性格呢?

一、保持主導作用。父母應該是孩子的朋友,彼此互相信任,但這並不等於雙方處於同樣的地位。心理學家認為,做父母的人應該是家庭這艘航船的船長,他們應該經常傾聽“船員”的呼聲,但這是為了引導航向。

例如,一個13歲的孩子提出星期六要去參加同學的生日晚會,寬容的父母會爽快地說:“好,但不要太晚回家。”心理學家評論這類父母,要麼對他們的孩子抱毫不在乎的態度,要麼為了取悅他們,而采取這種放任態度。專製的父母往往一口回絕孩子:“不,單獨參加晚會你還太小,我們不許你再提這件事。”這類父母習慣用命令的方式阻止孩子。而權威的父母此時會在考慮孩子提出的要求之後,告訴他:“你知道我們家裏有個規矩,周末晚上l0點鍾就寢,如果你能在晚上10點鍾前回家,你就去參加晚會吧。”

其實,孩子們對父母這種權威性的作用很喜歡,因為那樣既給了他們活動的餘地,又有嚴格的限止。允許孩子享有自我負責的自由並加以紀律限止的父母,對孩子個性的養成具有更大的影響性。因為他們不是事事處處對子女加以指責或加以責備,而是在節骨眼上加以指導,並避免另外囉囉嗦嗦說上一大套。

孩子出現任性同父母不能正確運用自身的權威作用有很大關係。父母平時如果能夠真誠地關心孩子、平等地和他談心、嚴肅地批評他的過錯,就能在孩子心目中樹立權威,取得孩子的敬佩和信任,父母的勸說就容易被孩子接受,孩子任性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少。如果父母以為自己是老子,自己供養了孩子,就一定要孩子無條件地服從自己,根本不考慮孩子的需要和願望,就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出現任性的情況。當然,有的父母總是像保姆一樣對待孩子,什麼都順著孩子的意願辦,對孩子的無理行為也不能嚴肅批評,這必然助長孩子的無恐心理,強化孩子的任性。因此,父母一定要正確地運用權威,過於嚴厲、過於慈悲都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