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財政大權收放有度
單位的財務管理,一直是各級領導感到棘手的問題。當今,紀檢部門已經明文規定,一把手不準直接插手財務,不準簽字報銷。財務問題是一個單位管理的重要方麵,一把手不準簽字報銷,不等於可以放手不管。但一把手如何"過問"財務,副職領導如何管理財務,都有許多值得研究的地方。
一、領導必須明白的三個財務問題
有很多領導過去沒有財務工作經驗,在財務管理上存在著"盲區";少數領導甚至把財務管理工作,簡化到"簽字報銷"這類財務處理手續上,這顯然是不夠的。必須掌握一定的財務管理基本知識,才能當一個合格的財務主管。
1."單位負責人"才是會計責任的主體
毫無疑問,這裏的"單位負責人"必定是單位的領導。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因為單位負責人可以代表單位依法行使職權,對外直接代表本單 位,所以,必須對本單位的一切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負全麵責任。在這裏,我們有必要給"單位負責人"一個明確的界定。《會計法》第五十條已經做了解釋:"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全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主要是指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稱法人代表),就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就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具體而言,單位負責人在不同的單位,所指也會有所不同。
●在國家機關,單位負責人是指最高行政官員。
●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單位負責人是指其法人代表。
●就企業而言,無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即為其執行義務人或者代表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為公司董事長,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沒有設立董事會的,則由執行董事擔任公司的負責人;國有企業的單位負責人為廠長(經理)。
●在特殊情況下,如企業清算過程中或籌辦過程中,公司、企業的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重整人等,在執行其職務的範圍內,也是公司、企業的負責人。
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會計法》中所指的單位負責人並不是指具體負責日常經營管理事務的負責人,比如說公司製企業的經理,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經理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這裏隻是不把其列入單位負責人的範圍而已。
那麼,"單位負責人"應負哪些責任呢?具體來講,新《會計法》從十個方麵做了明確規定:
●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出現問題,單位負責人要首先承擔法律責任。
●組織領導單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嚴格遵守新《會計法》的各項規定,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對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忠於職守、堅持原則並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或物質方麵的獎勵,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製違反新《會計法》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複。
●應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並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
●應當組織本單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製製度,強化單位內部製約機製,保證辦理會計事務的規則及程序能夠有效防範和阻止違法、舞弊等行為的發生。
●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而無權處理的報告,應當及時做出查處決定。
●應當如實向受托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會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授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不當的審計報告。
●應當組織本單位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的依法監督,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應當依法任用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並依法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促進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
新《會計法》為確保企業會計行為的規範,在明確單位負責人以上十項法定職責的同時,還對公司、企業做了特別規定。這是因為以盈利為目的公司、企業的會計信息不僅涉及投資人、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還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稅收和宏觀調控。公司、企業僅僅遵守會計核算的一般性規定是不夠的,還必須遵守一些特別規定,尤其是各項禁止性規定,如下所示:
●不得隨意改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標準或者計量方法,不得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不得虛列或者隱瞞收入,不得推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
●不得隨意改變費用、成本的確認標準或者計量方法,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費用、成本。
●不得隨意調整利潤的計算、分配方法,不得編造虛假利潤或者隱瞞利潤。
●不得從事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規定的其他活動。
由此可知,作為"單位負責人"的領導,在開展工作的時候,也要承擔自身的會計責任,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規範本單位會計行為。
2.領導必須了解的五項財會基本知識
作為單位負責人,了解一定的財會基礎知識,已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 義不容辭的責任。具體而言,基礎的、必備的財會知識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應學習和領會《會計法》的相關法律條文。隻有知法、懂法,在全實際工作中才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
●要了解會計的一些常用術語,這樣在遇到實際問題時,才能明白其中的含義。
●要能看懂財務報表,即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這些財務報表有助於單位負責人從全局上把握所在單位的經營狀況,並為進行合理的預測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應掌握一定財務管理的相關知識,能夠對本單位的負債情況、資本運營情況、盈利情況等做出正確的分析。同時,掌握投資、籌資分析的基本方法,盡量降低單位的經營風險。
●應了解與財會有關的其他方麵的知識,如審計、稅務等方麵的知識。掌握這些知識,便於單位負責人在經營管理中發揮自己最大的能力,積極有效地進行管理。
3.領導必須熟悉的賬務處理基本程序
賬務處理程序,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相結合、加工形成會計信息的過程,通常我們也把這一過程叫做會計循環。
會計循環對於會計期間發生的經濟活動,運用一定的會計方法,按照一定的會計步驟,對經濟數據進行確認、計量、彙總、報告,最終產生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