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又廢東莞郡,將轄地並人廣州府南海郡,寶安縣也改為隸屬南海郡,香港則仍歸寶安縣管理。唐肅宗至德二年,改寶安縣為東莞縣,香港又歸東莞縣管轄。

明神宗萬曆元年,廣東巡海道副使劉穩,奏準朝廷,將東莞縣濱海地區劃出另設一縣,名為新安縣。自此,香港地區改屬新安縣管轄。

香港坐落在中國大陸南端珠江口的東側,位於北緯22度9分至22度37分和東經113度52分至114度30分之間。北與深圳相連,西隔珠江口,與珠海、澳門相望,東南兩邊都是一望無際的大海,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3個地區與260多個大小島嶼,總麵積是1100平方公裏。其中,香港島是其核心部分,連同附近的小島,麵積為近80平方公裏。香港島從形狀上看,西邊小,東邊大,呈不規則三角形,酷似一隻即將騰空而起的青蛙。香港,顧名思義,就是芳香的海港。關於這一美麗名稱的由來,曆來有不同的說法。

相傳早年在香港東南部有一條全島最大的溪澗,直流人海,老百姓稱之為“龍水”,其水清冽甘甜,沁人心脾,島上居民和過往船隻上的人常在此汲水飲用,並譽以這條小溪“香江”的美稱,小溪人海處稱為“香港”。久而久之,人們將整個島都稱作了香港。

香港的得名還有一說是同一個名叫香姑的女人有關。據說香姑是一個林姓海盜頭目的妻子,丈夫死後,她繼續在這座小島上拉起人馬占島為王。“香港”就是“香姑的港口”的意思。這種說法,看來有些離奇。

另外,也有傳說香港是由島上的紅香爐山而得名。據說在很久以前,有一隻紅香爐從海外漂來,停泊在海邊的天後廟前,當地村民視之為聖物,將它抬至廟中,並稱廟後山峰為“紅香爐”山,廟前海港為紅香爐港。隨後簡化為“香港”,漸漸成了全島的名稱。

但一般認為最可靠的說法,則是這裏過去曾是運香料、販香料的港口,故而得名香港。在明朝時,香港及廣東東莞、寶安、深圳一帶盛產一種叫“莞香”的香料,此香料香味奇特,頗受人們的喜愛,故而遠銷江浙,飲譽全國。由於當時販香料的商人們一般都是在港島北岸的石排灣港將莞香船運往廣州或江浙等省,所以人們將這個港口稱為“香港”,意為販香料、運香料之港,並將港口旁邊的村莊稱為“香港村”。1841年英國侵略軍在港島南部赤柱登陸後,由一名叫陳群的當地居民帶路向北走,經過香港村時,英軍詢問該處地名,陳群用當地土話答稱“香港”,英軍即以陳群的地方口音Hong Kong記之,並用以稱呼全島。在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中,香港作為全島的名稱被正式確定下來。1856年簽訂中英《北京條約》和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之後,香港又進而成為整個地區的稱謂。

隋朝又廢東莞郡,將轄地並人廣州府南海郡,寶安縣也改為隸屬南海郡,香港則仍歸寶安縣管理。唐肅宗至德二年,改寶安縣為東莞縣,香港又歸東莞縣管轄。

明神宗萬曆元年,廣東巡海道副使劉穩,奏準朝廷,將東莞縣濱海地區劃出另設一縣,名為新安縣。自此,香港地區改屬新安縣管轄。

香港坐落在中國大陸南端珠江口的東側,位於北緯22度9分至22度37分和東經113度52分至114度30分之間。北與深圳相連,西隔珠江口,與珠海、澳門相望,東南兩邊都是一望無際的大海,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3個地區與260多個大小島嶼,總麵積是1100平方公裏。其中,香港島是其核心部分,連同附近的小島,麵積為近80平方公裏。香港島從形狀上看,西邊小,東邊大,呈不規則三角形,酷似一隻即將騰空而起的青蛙。香港,顧名思義,就是芳香的海港。關於這一美麗名稱的由來,曆來有不同的說法。

相傳早年在香港東南部有一條全島最大的溪澗,直流人海,老百姓稱之為“龍水”,其水清冽甘甜,沁人心脾,島上居民和過往船隻上的人常在此汲水飲用,並譽以這條小溪“香江”的美稱,小溪人海處稱為“香港”。久而久之,人們將整個島都稱作了香港。

香港的得名還有一說是同一個名叫香姑的女人有關。據說香姑是一個林姓海盜頭目的妻子,丈夫死後,她繼續在這座小島上拉起人馬占島為王。“香港”就是“香姑的港口”的意思。這種說法,看來有些離奇。

另外,也有傳說香港是由島上的紅香爐山而得名。據說在很久以前,有一隻紅香爐從海外漂來,停泊在海邊的天後廟前,當地村民視之為聖物,將它抬至廟中,並稱廟後山峰為“紅香爐”山,廟前海港為紅香爐港。隨後簡化為“香港”,漸漸成了全島的名稱。

但一般認為最可靠的說法,則是這裏過去曾是運香料、販香料的港口,故而得名香港。在明朝時,香港及廣東東莞、寶安、深圳一帶盛產一種叫“莞香”的香料,此香料香味奇特,頗受人們的喜愛,故而遠銷江浙,飲譽全國。由於當時販香料的商人們一般都是在港島北岸的石排灣港將莞香船運往廣州或江浙等省,所以人們將這個港口稱為“香港”,意為販香料、運香料之港,並將港口旁邊的村莊稱為“香港村”。1841年英國侵略軍在港島南部赤柱登陸後,由一名叫陳群的當地居民帶路向北走,經過香港村時,英軍詢問該處地名,陳群用當地土話答稱“香港”,英軍即以陳群的地方口音Hong Kong記之,並用以稱呼全島。在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中,香港作為全島的名稱被正式確定下來。1856年簽訂中英《北京條約》和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之後,香港又進而成為整個地區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