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軍事上作戰武器的出現 第七節 炸藥和雷管的發明
諾貝爾(1833-1895)瑞典化學家、工程師。他一生有過許多發明,共取得129種物品的發明專利權,最突出的發明是炸藥和雷管。
諾貝爾於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他幼年時隨父僑居俄國,跟家庭教師學習。15歲起在意大利、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學習;後回到其父在俄國聖彼得堡辦的工廠工作。17歲時他父親叫他到美國的機械廠學習兩年。此間他看到工人們為了開通鐵路在荒山野嶺上,用鐵錘砸石頭,要付出艱苦勞動。他想要能發明一種東西一下子把大山劈開多好啊。學習結束了,諾貝爾回到瑞典後,就把興趣放在了炸藥的發明上了、經過幾年的艱苦努力,他發明了一種液體炸藥,由於爆炸力十分強大,人們稱之為"諾貝爾爆發油",很快風行世界。
液體炸藥是非常容易爆炸的。有一次,一艘巨輪滿載液體炸藥,在大西洋裏航行。因為風浪顛簸引起液體炸藥爆炸,整船沉沒在大海中。還有一次在美國舊金山有一列火車運送液體炸藥時,由於受到震動,列車被炸得粉碎。這樣一來,許多政府都下令不準進口"諾貝爾爆發油",許多運輸公司都拒絕運送這種可怕的液體。
麵對危險的事實,諾貝爾想怎樣才能保證炸藥安全運輸呢?於是,他繼續研究和試驗。
1864年9月3日,隻聽"轟"的一聲巨響,諾貝爾的實驗室頓時化為灰燼。爆炸現場鮮血滿地。諾貝爾的弟弟和四名工作人員當場死去,諾貝爾的父親從此半身不遂,終身殘廢。這一天諾貝爾不在現場,才得以幸免。
這次爆炸後,政府下令,諾貝爾必須立即停止爆炸試驗,否則將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在嚴峻的現實麵前,諾貝爾並沒有灰心,他仍然在想辦法,要繼續研究。諾貝爾租了一艘大船在瑞典首都附近的馬拉倫湖上搞實驗。曆經幾百次的失敗,他以不屈不撓的精神在船上度過四年,1867年秋天,試驗終於成功了。
諾貝爾把液體炸藥吸入矽土裏,變為固體炸藥(黃色炸藥)。這樣在運輸中摩擦或震動也不容易爆炸了。要想爆炸必須有引爆才行。這樣,諾貝爾又發明了一種引爆物--雷管。
從此,人們劈山築路,打通隧道,鑿穿礦井再也不要用力一錘錘的砸了。
接著,於1875年諾貝爾又發明了威力更加強大的膠質炸藥。1887年諾貝爾又發明了無煙炸藥。為了發明諾貝爾投入了他畢生的精力。他一生沒有結婚,臨終前,他把一生中100多項發明的專利費,統統存入銀行。他的遺囑是把諾貝爾獎金,每年發放一次,獎給那些在物理、化學、生物、醫學、文學等五項事業上成就最突出的人。前四項獎金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頒發。和平獎金在挪威首都奧斯陸頒發。後來又增加一項"經濟獎",也在瑞典頒發。這就是一年一度的諾貝爾獎金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