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二劉上表益州牧(2 / 2)

其實以前是20錢,漢武帝打完匈奴後發現國庫空虛,便將七至十四歲的20錢改為了三至十四歲的23錢(田賦也曾上漲的十五稅一,後來又改回來了)。

更賦是二十至五十五歲需要服兵役的人群,如果不想服兵役,便一個月出2000錢。

此外,還有緡錢(財產稅)、算車船、畜、鹽、鐵、酒稅、關稅、市租(營業稅)等等。若是食邑區的家庭,每戶每年還要上繳200錢供王侯們吃喝享樂。舉個例子,萬戶侯每年就是200萬的零花錢,這還不包括其他職位上的收入。

這些就是所謂的苛捐雜稅。

李奇雖有改善稅賦的心思,但是也不能大改。改得太多了,一是自己沒錢用,二是又犯了在古城時打土豪分田地的錯誤。

經過李奇與諸葛亮、法正等人的商議,決定暫時先把口賦改為戶賦。即以前按人口征稅,現在隻按家庭征稅。

其實這個改法,也不是李奇的原創思想。

曆史上真正搞出這個政策的是三足鼎立後的曹魏。

把口賦改為戶賦至少有兩個好處:

一是百姓們不用隱瞞人口了。以前多生一個人,就要多交一個人的口賦,所以很多百姓生了孩子不上報,成了黑戶人口。現在不管你生多少,一律按家庭單位收稅,百姓不必隱瞞人口,州郡就能更準確的把握轄區內的人口數量;

二是刺激人口增長。對於一個家庭來講,稅賦的成本固定了,則多生就多一個勞動力,少生反而虧了。

至於依舊保留下來的按人口征收的更賦,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不管生多少,隻要是男丁,那必然是要去服兵役的,否則每月2000錢,這會要了他們的老命。

同時,李奇酌情降低了一點畜、鹽、鐵、酒等營業性質的稅賦,用來刺激益州的商業活動。

商人自古有之,但是在封建社會,商人的地位卻很低。再加上繁雜的稅務,使得商業活動十分低迷。而二千多年的事實證明,沒有活躍的商業流通,一個地區是很難繁榮起來的。

以上措施是激勵益州的活躍性,長遠來看絕對是有利的,但是短期內很難給李奇創造出可觀的收益。

所以李奇還得想一想搞快錢的門路。

他將李福及王、任、賈三大世家邀請到成都,來了一次益州世家代表大會。

廢話不多說,李奇直接就問:“諸位想不想賺錢啊?”

眾人皆笑,哪有不想賺錢的。

任氏代表對李奇說道:“李益州有什麼想法不妨說出來,大家商量著來唄!”

李奇:“???”

這貨喝了多少?是不是想步他老爹的後塵?

不過李奇初定益州,立足未穩,任氏一族在犍為頗有根基,況且李奇入蜀,任家還是很有功勞的。

李奇暫不與其計較,隻問道:“任兄,你在犍為郡頗有家資,不過你如果想去梓潼郡做一筆買賣,如何把錢帶過去啊?”

任氏不假思索的說道:“如果能用黃金交易則用黃金交易,否則當然是用馬車把錢幣馱運過去了。”

李奇笑道:“組隊馱運錢幣,你覺得成本如何?安全性又如何?”

這個問題用不著大家正麵回答,三歲小童都知道,成本奇高,而且特別容易吸引山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