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旅遊(2 / 2)

我是覺得這些男人很可笑的,明明看不起我們這些女人,還要我們陪著。

花時間在這些看不上的人身上浪費時間。錢對他們是不重要,但是對我們這些女人們還蠻有用的,時間對他們呢,也不重要,和看不上的人長期在一起心裏麵也不會很痛快吧。

真的是典型的愉悅了別人,委屈了自己吧。

我覺得那些野M,網紅伴遊的人自己心裏麵應該也看不起這些男人的。

“有想過什麼時候離開嗎?”Lisa問我,我其實現在還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我跟公司簽的約還有差不多兩年時間,兩年後再說吧。”

“那隻老螃蟹想你像我一樣簽長約出來賣,你怎麼辦?”

“走一步算一步吧,先把公司的錢還完,到時候也就說走就走了。”

在海上明珠,對於小姐來說,有兩個合同可以選擇,短約和長約,短約就是2-5年之間,時間一到,可以選擇續約,或者選擇不續約離開,長約就是10-12年,也就是說一個女人最寶貴的十二年清純都必須每天陪男人,到了她們離開的時候,三十歲了,公司也不會跟你再續約,三十歲的女人,青春不再,除了哄男人開心,陪男人上床之外,連謀生的手藝都沒有一個,離開會所還能幹什麼,最後能找到一個男人嫁了,如果不被發現自己以前的事情還好,如果被發現了,會是什麼結果?

我十五歲到海上明珠,兩年後,我二十二歲,我就是在外麵餓死,我也不會在回到海上明珠。

Lisa比我們賺得多,但是她卻存不下來錢,她有一個男朋友,就是上次帶著人來找她麻煩那個女人的老公。

“你還跟那個男的在一起?”

Lisa點頭,抿了抿嘴唇,“他說會跟家裏的母老虎離婚。”

“哎,他到底有什麼好啊?”

“因為是醫生啊。”

“生病省藥費,對吧。”我調侃Lisa,Lisa白了我一眼,鼓搗腦袋猛點頭:“是啊,是啊,省錢。”

Lisa今年跟我一樣大,跟我一樣是十五歲到海上明珠,但是她卻跟公司簽了十二年的長約,十二年後,她三十二歲,我也三十二歲。

第一次見到Lisa的時候,她給我的第一印象就像是夏日雨中的豔陽,迷迷蒙蒙的水霧中,透出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