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待馬克思主義問題上,黨應當開始向能夠為大多數社會成員所接受的國家意識形態轉型。這方麵,已經走出了一步。現在黨強調的代表全民族的利益,而非傳統上少數幾個階級的利益。這個過程要加快。加快國家意識形態建設,塑造一種黨本身和社會的大多數都可以接受的意識形態。在國家意識形態的建設過程中,執政黨自然可以充分利用傳統文化中的安靜文化因素。
同樣,在重建大眾文化的過程中,也必須去除階級鬥爭觀念。現在的大眾文化教育過於理想主義,顯得空洞無物,並且裏麵包含有太多的“狼文化”(即階級鬥爭)因素。在各知識分子群體中,這種現象尤其顯然。盡管“左”、自由派的價值觀不同,但他們都傾向於通過鬥爭的方式來實現其價值觀。這和近代以來我國所接受的“階級鬥爭”的觀念有關。在很大程度上,“階級鬥爭”的觀念已經深深植根於我國社會的行為方式裏麵。要進行社會建設,必須花大力氣來總結近代以來“政治階級鬥爭”的曆史遺產。如果對這份遺產沒有清醒和深刻的認識,“階級鬥爭”觀念會繼續主導人們的行為方式,不管其以何種方式表達出來。
要消除政治階級鬥爭的近代文化傳統,就要找到替代文化。前麵我們也討論到,我國實際上已經出現馬克思原來意義上的“經濟階級”文化。經濟意義上的階級不可避免。隻要有經濟發展,社會就會在經濟上分化,也就是利益的多元化。但經濟階級是可以改造成為經濟階層的。馬克思強調“階級”的概念主要是為了革命。可以說,“階層”是客觀存在物,而“階級”需要被塑造的,是政治過程的產物。也就是說,“階層”觀不見得一定要轉變成為“階級”觀。要建設社會文化,我們必須在這方麵做文章,努力建設新的階層文化。我國傳統上的士、農、工、商階層文化從社會治理和統治的角度來說塑造得非常成功。盡管現在的階層關係遠較傳統複雜,但我們仍然可以從傳統學到一些階層文化建設的經驗。主要有兩個方麵。第一,每一個階層都必須確立自己的行為規範。官員、專業人員、教授、技術工人等都必須建設與其職業和身份相適應的行為規範。這些行為規範就是職業文化。第二,各社會階層之間都必須是開放的,就是說保持社會的高度流動性。社會階層的流動性是保障社會成員的機會平等。任何社會是具有等級性的,但等級的階梯必須是開放的。通過社會流動來達到社會的等級性和人人平等這一理念之間的妥協。社會成員在流動性中看到希望,也可以通過社會流動來實現希望。實際上,這是我國傳統社會和諧的關鍵。
在建設階層文化的過程中,我們更可以向傳統文化中尋找資源。盡管近代以來的“階級鬥爭”文化已經持續一個世紀之久,但傳統文化卻已經生存了數千年。較之近代文化,傳統文化在我國社會植根更深。再者,近代“階級鬥爭”文化從西方輸入,也是為了回應近代自西方產生的近代化國家對中國構成的挑戰。就是說,“階級鬥爭”文化對中國來說隻有工具作用,是為了建設一個可以抵禦西方力量的新型國家。現在這個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無論是黨還是社會都可以拋棄這個工具文化,而轉向體現價值的階層文化。一旦階層文化得到確立,那麼傳統文化資源就可以發揮巨大的效應。包括佛教、道教、儒教在內的中國文化都包含有巨大的安靜型文化因素。盡管這些文化在改革開放之後也有了複興,但因為階層文化沒有得到確立,它們仍然沒有發揮應有的效用。從更高層次看,我們也可以考量如何吸收和消化其他宗教因素的問題。傳統中國文化是世界上唯一的世俗文化,具有開放性、包容性。曆史上,它消化了佛教文化和猶太教文化。相信我國的世俗文化也能消化其他已經傳入中國的宗教。當然,這是中國文化的長期的曆史任務。提出這一點,主要想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國需要一種安靜文化,中國也有條件和能力來建設這樣一種安靜型文化。
在對待馬克思主義問題上,黨應當開始向能夠為大多數社會成員所接受的國家意識形態轉型。這方麵,已經走出了一步。現在黨強調的代表全民族的利益,而非傳統上少數幾個階級的利益。這個過程要加快。加快國家意識形態建設,塑造一種黨本身和社會的大多數都可以接受的意識形態。在國家意識形態的建設過程中,執政黨自然可以充分利用傳統文化中的安靜文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