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黨員的經濟行為規範(3 / 3)

第四,要調節過高收入。主要是通過完善稅製,包括完善個人所 得稅製,開征遺產稅等新稅種,並加強稅收征管,加大收入調節力度,完善收入分配機製,使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社會群體之間收入差距趨向合理,防止兩極分化。

第五,要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主要是要區別不同情況,製定和逐步實施職工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費標準,加大扶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農村扶貧攻堅任務, 努力使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並逐步地有所提高。

3.共產黨員與發展個體私營經濟

共產黨員可以而且應該積極參與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這是因為,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製度。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將一切生產要素充分利用起來進行社會生產,以擴大社會生產的規模,向社會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這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個體私營等各種形式的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 重要組成部分,對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麵的積極性、加快生產力發展具 有重要作用。”共產黨員應該響應黨的號召,積極參與發展個體私營 經濟,以自己的模範行動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4.正確處理帶頭致富與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關係

首先, 共產黨員要貫徹執行黨的富民政策, 理直氣壯地帶頭致富。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它的根本任務就是發展生產力,使社會財富越來越多地湧現出來,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黨的富民政策正是根據這一根本任務製定的,是社會 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宗旨的體現。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證明,靠舊的“大鍋飯”、“齊步走”是不行的, 黨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主張和政策是正確的。共產黨員是執行黨的政策的模範,當然允許共產黨員帶頭致富,帶頭先富起來。同時,黨的富民政策強調致富手段要正當,共產黨員必須成為誠實守法致富、勤勞致富、科學致富的模範, 絕對不允許搞歪門邪道。“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不是“見利忘義”,不是“誰有本事誰發家、誰有本事誰就撈”;不是假借改革之名,行損公肥私之實;不是貪汙受賄,搞權錢交易。有些人不是在執行黨的富民政策,而是在鑽改革政策的空子,搞肥己、損民、害黨,這是不允許的。共產黨員是黨的方針政策的執行者、捍衛者。共產黨員不但自身要誠實守法致富、勤勞致富、科學致富,而且應當同歪曲或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的現象作堅決鬥爭,努力做一個帶頭守法致富、勤勞致富的模範。

其次, 帶頭致富不是目的, 共同致富才是黨的富民政策的目的,也是一個共產黨員的應盡義務。 我們黨提倡“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但不是要搞資本主義社會的兩極分化。在社會主義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使人民群眾共同富裕起來,這是我們的理想,是我們的戰略目標。正如鄧小平同誌所指出的:我們提倡按勞分配,承認物質利益,是要為全體人民的物質利益奮鬥。每個人都應該有他一定的物質利益,但是這決不是提倡個人拋開國家、集體和別人,專門為自己的物質利益奮鬥,決不是提倡個人都向“錢”看。這就清楚說明,農村中的廣大共產黨員,除了自己以正當手段帶頭致富外,還應當努力帶領廣大群眾共同致富,努力幫助群眾解放思想,積極投身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之中。盡力為 群眾幫生產、幫生活、幫資金、幫技術、幫信息、幫致富門路,帶動周圍的廣大農民群眾盡快脫貧致富;企業中的共產黨員,出色地完成各項任務,可以多勞多得,但不能在工作中“講價錢”,去和群眾爭“肥差”;機關幹部中的共產黨員,應當廉潔正派,模範地執行政策,樹立“後天下之富而富”的情操和胸懷。共產黨員如果隻著眼自己先富,忘記了群眾,忘記了黨的宗旨和奮鬥目標,就丟掉了共產黨人的本色,喪失了起碼的黨員覺悟。總之,隻有做到了帶頭致富,才能更好地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5.正確認識合法勞動收入和合法非勞動收入

勞動收入是指各類勞動者通過勞動所獲得的各種報酬。城鎮中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中的從業人員的勞動收入主要是工薪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類津貼、補貼等。農村中農民的勞動收入,也包括出售其生產的各種勞動產品的收入。非勞動收入是指通過 資本、技術、經營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獲得的收入。其中,資本要素 獲得的收入有股金分紅、利息等;技術要素獲得的收入有技術股份分 紅、出售專利所得等;經營管理要素獲得的收入主要是通過股權激勵方式獲得的股份分紅等。一般勞動者的收入是勞動所獲得的報酬,而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則是包括勞動收入和非勞動收入在內的混合收入。江澤民同誌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人,都應該得到保護。

6.正確看待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新的社會階層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我國工人階級隊伍不斷壯大,素質不斷提高。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始終是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麵進步的根本力量。同時,在 社會變革中也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 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這些屬於新出現的社會階層,都是通過誠實勞動工作和合法經營,為發展社會主義的生產力和其他事業作出貢獻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對為祖國富強貢獻 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們都要團結,對他們的創業精神都要鼓勵,對他 們的合法權益都要保護,對他們中的優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