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份遺囑(轉)(1 / 1)

陳攖寧身後遺囑

遺囑一(全文)

我的病,自己研究了很久,決定是不會好的,一則年老體衰,二則病情複雜,現在全靠藥力維持,早晚總是一死,遺囑須要預先寫成。臨時恐怕來不及。

第一部分,現在病情及所服藥物的研究。

第二部分,病軀由何人照料。

第三部分,新死肉體如何辦法。

第四部分,所有遺物如何處理。

關於第一部分,寫得太多。因為胡海牙負我醫藥的責任,我想和他共同研究,別人看了無用,此處不多寫。

今寫第二部分,要簡單些,不要太煩。

(張加壽胡海牙喬馥玖王天慈同閱)

(注:上麵一行,寫在原稿中縫.張加壽即張嘉壽,與陳攖寧外甥女喬馥玖為夫妻,胡海牙與王天慈為夫妻.當時他們四人都和陳攖寧一起,住在白雲觀內.)

此刻我不能離開道教協會。假使將來白雲觀不能住時,同何人在一起住,是個大問題。最好我死在白雲觀,一切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在離開道協之前,把我的儲蓄存款提出壹萬元,捐獻國家。這個手續要預先做好,不可等待出白雲觀之後。)如果我不能住在白雲觀,胡海牙必定要搬家,我想仍舊同他住在一處。

有兩層理由:

(1)我不能離開醫生,這不是怕死,就怕不死不活的罪難受。

(2)他家中沒有老人和小孩,韋航(即胡海牙的兒子)畢業後要出門,家中隻有二人,多我一個病人,當不十分麻煩,這也是過渡期間無可奈何的辦法,並不想長久的帶累他們。假若兩條腿永遠變成殘廢,人又老而不死,那就要另做打算了。

第三部分,新死肉體,我不願火葬,恐怕於靈魂有防害。我願意土埋。死時若在白雲觀,請代為探聽先死的道友如趙當家(注:即白雲觀當家趙至中)等葬在何處,我是否能同他們葬在一塊地方。死時若在外麵,北京普通居民總有公墓可葬,我也是居民一分子,當然可以葬普通公墓。至於那塊地方將來安全與否,就不必管了。(注:陳攖寧骨灰,於1989年仙逝二十周年之際安放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至今.)我雖然死在外麵,不能說和道教沒有關係,我的職務是全國道友公推的,而且又是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的人,白雲觀公墓範圍之內,應該有我一塊埋骨的地方。這件事、不妨問一問道協及白雲觀負責人。(臨死時收斂入棺如何辦法未寫,後來再補充。)

第四部分

(1)銀行儲蓄要保存壹萬元不動,死後歸公。

(2)舊中醫書送與胡海牙。其餘舊書,由我自己和海牙共同處理。

(3)舊衣服及雜物由喬馥玖、王天池共同處理。(最好死在白雲觀,不要遷移,一切事情比較容易做。)

關於第四部分,也有許多話要補充,將來再續寫。

遺囑二(摘錄)

我自1880年出生,算至1969年,虛數已是九十歲了。若欲完全恢複健康,年令上實不許可。若象這樣周身是病,拖延歲月,又使他人受累不淺。所以我不想長壽,隻希望死時沒有痛苦而已。

寫於1967年12月

(轉自et/showart2.asp?art_id=41清靜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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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明道10-26-200609:14Pm

我父親去世前,倍受病痛折磨

後來我在自己寫的小說中有了這一段:

祖母病重時,我聽到守候的母親不停的祈求:“若天壽已盡,生命已終,即請平安歸去,不要再受更多的痛苦。”(這句話好像是引自《源氏物語》2008.02.20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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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無常

悲哉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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猿啼和秋風裏棄兒的哭聲,哪個更淒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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