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結束,一切的工作,又漸漸的進入了正軌,改製的步伐。再次的踏了起來,柳罡的工作重心,也迅速的發生了轉移。一份文件,讓他的工作重心迅速的轉移。《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關閉整頓小
煤礦工作的通知》這是一份國家經貿委下發的文件。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隨著煤炭供大於求狀況的緩解以及價格的恢複‘性’回升,一些地區出現了已關閉小煤礦死灰複燃、驗收標準不嚴、未核發“四證”就擅自批準或自行恢複生產、煤礦安全事故上升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特別是防止已關閉小煤礦的死灰複燃,通知提出了四點要求:一、堅持把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關閉整頓不合格的小煤礦,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是提高煤炭行業整體素質,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戰略舉措,必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特別是在煤炭市場稍有好轉的情況下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製已關閉小煤礦的死灰複燃,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前幾年工作的成果。
二、嚴格執行小煤礦整頓驗收工作標準。按照國辦《通知》的要求認真驗收,驗收合格的小煤礦,必須經驗收人員及鄉(鎮)、縣(市、區)、市(地)政fǔ負責人逐級簽字、省級人民政fǔ批準,並由省級人民政fǔ有關部‘門’核發“四證”後,方可恢複生產:驗收不合格的小煤礦要堅決予以關閉:對2002年3月底前沒有申請驗收的,視同驗收不合格予以關閉。對達不到以上要求,拖延關閉整頓工作進度或放寬驗收標準的地方,國家經貿委將在全國通報批評。、
三、加強對關閉整頓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已關閉小煤礦死灰複燃。這是鞏固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的難點和關鍵,具有長期‘性’、艱巨‘性’和反複‘性’,特別是在小煤礦比較集中和煤價回升幅度較大的地區,死灰複燃的現象比較嚴重。各地完成對鄉鎮煤礦的檢查驗收後,要把工作的重點轉到經常‘性’監督檢查上來。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不間斷的巡回檢查,重點檢查屬於“四個一律關閉”的小煤礦是否得到徹底地關閉,已關閉的小煤礦是否又擅自恢複生產,驗收合格並恢複生產的小煤礦是否出現標準降低和管理滑坡。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強化證照管理,建立正常的監管機製。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規定,堅決把“四證”的審批發放權上收到省級政fǔ有關部‘門’,並嚴格審批權限,依法審批。要按照《關於加強煤炭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煤炭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嚴格執行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製度,並加強對小煤礦的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煤礦,要責令立即限期停產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的礦井,要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各省(區、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和礦長資格證書的核發工作。建立行政審批責任追究製度,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對徇‘私’舞弊、濫批濫發證照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國家經貿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省區市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對問題突出,有‘弄’虛作假、走過場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並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這麼一份文件,對於培縣來說,無疑是比較關鍵的,U省的反應1
向來是比較遲鈍的,關於小煤礦的整頓工作,其實根本還沒有真正的展開,大煤礦是國家和縣裏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可這些小煤窯,卻是鄉鎮政fǔ的主要收入來源,整頓這些小煤礦,地方政fǔ的抵觸是比較嚴重的,不僅培縣,整個U省,都有些陽奉‘陰’違,他們隻不過是在一些數字上做文章。
小煤礦生產,原本是實行的包稅製,所謂包稅製,也就是說,你這個煤礦一年‘交’多少稅收,由相關部‘門’核定你的產能,然後根據這個核定的產能繳稅,你生產的多和生產的少,都是‘交’那麼多的稅。因此,這也就讓不少的煤礦拚命的超產,超產越多,越是劃算,而同時的,他們也想方設法的賄略有關部‘門’,將他們的產能核低這樣,就可以少繳稅,往往一個幾萬噸的煤礦,隻有一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