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賣肉的也腐敗(下)(2 / 3)

胡晨陽的觀點得到了大多數副縣長的支持,隨後,在縣委常委會上,減免生豬屠宰稅、檢疫費的提議也得以順利通過。

縣裏的廣播、電視開始大力宣傳這一新舉措,“屠總”更絕,雇了幾部車子,裝上喇叭,在縣城、鄉下巡回廣播。

由於縣裏采取了減免屠宰稅、檢疫費這二大措施,屠宰生豬的費用降低到了20元以下,個體屠宰戶們已經無法興風作浪,有的專心賣肉,有的做水果、菜販子去了。

……

李豔找到胡晨陽這來了。

胡晨陽當縣長以後,李豔還算自覺,並沒有來糾纏胡晨陽,甚至在她被宣布不再主持縣旅遊局工作時,也沒來找胡晨陽求情,可見,她還是知道自己給關棟天惹來了麻煩,沒臉向領導求情。

今天為什麼找上門來了?

原來,李豔是為“屠夫西施”來求情的。

“屠夫西施”是李豔的叔伯妹妹,名叫李芹,本來是“東陽超市”的售貨員,正在跟縣裏“屠宰辦”的工作人員馮國華談戀愛。一次,提起處理豬肉的事,馮國華說到,平時“屠宰辦”收繳的肉,少部分交公,做做樣子,大部分都私下處理給賣肉的,馮國華跟著分點錢。

李芹就動了心:這個錢讓別人賺,還不如我們自己賺,就道:“以後,別分錢了,你也分肉。”

馮國華道:“分肉?我們家又沒有賣肉的。”

李芹道:“我來賣!”

“啊?”馮國華還真是有些吃驚。

“啊什麼?我就不可以賣肉啊?”

李芹在“東陽超市”工作,幹活很累,工資卻不高,聽說一半的豬肉錢都讓賣肉的賺了,還真是舍不得。

馮國華沒辦法,隻得同意讓她試試,還幫她辦了個證。

幹了大半年,還真是賺了大錢,兩人買房子結婚的錢都有了!

也就在這時,由於胡晨陽的幹預,縣裏開始追查“屠宰辦”私自分肉的事,屠宰辦主任已經被停職反省,其他人也被要求老實交待,積極退賠。

其實還不是退賠的事了,是能不能保留公職了,甚至會不會移交給檢察院起訴了。

馮國華一出事,李芹就來找了李豔,求姐姐幫忙找縣裏領導,李豔其實是不想出麵的,她知道自己幾斤幾兩,自從關棟天灰溜溜離開新峽縣,李豔在縣領導麵前哪還有什麼麵子?

經不住李芹苦苦相求,李豔還是硬著頭皮來找胡晨陽了,就是請求胡晨陽幫馮國華一把,千萬別開除了公職。

胡晨陽道:“最後怎麼處理,得由紀檢、監察部門拿出意見。”

這基本上就是在打官腔了。

李豔道:“那你估計會不會開除啊?”

胡晨陽道:“你也是當領導的,你不會估計啊?”

李豔沒辦法,有些幽怨地望著胡晨陽:“胡縣長,你就不肯再幫我一回啊?”

胡晨陽正色道:“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幫’你,我要不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胡晨陽這話,是有所指的。當初,他幫了她,把她推上了旅遊局副局長的位置,後來又主持旅遊局工作,差一步就是局長了,她卻很不檢點,造成關棟天無法在新峽立足,這事對汪國本的打擊其實很大。

胡晨陽已經拿定主意,不會再幫她了。

再說,他幫了她,她還以為他有什麼“想法”,又要糾纏他了,更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