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冀的話,完全印證了徐聞的“人之心”。
雖然對陌生人打語音這件事,不一定代表什麼,但徐聞知道,這絕對不對勁。
誠然,有很多性格外向、不拘節的人,日常聯係不管熟與不熟,都是哪個順手哪個來,根本不會考慮給剛認識的人打語音通話是不是不禮貌。
但李錦明絕對不會是這樣的人。
因為能做到這麼不拘節的,基本上也都是心胸寬廣的類型,而李錦明完全相反,甚至性格上也偏於內向陰鬱。
再加上,從事文字工作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強迫症,會這麼不知分寸的,很少。
所以徐聞已經百分之百確定,李錦明有貓膩。
至於這貓膩是什麼,他一時半會兒想不透,但是想知道的話,可就太簡單了。
讓周冀和王海韜下班後,徐聞坐在辦公室裏想了想,然後就打通了韓立州的電話,把稿子發給他。
真相立馬水落石出。
韓立州:“老弟,你這不對啊,金曲三十年的網絡投票活動確實有,可不是選十首,而是每十年選十首,總共是三十首啊!”
“你確定?”
“當然確定!老弟,你這底下人不行啊,怎麼能犯這種低端的錯誤……”
“你確定嗎?”他又問了一遍。
“基本上已經定了吧,當然隻是內部消息。”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消息的?”
“前幾吧……大概上周末就知道了!”
徐聞露出冷笑來:那就沒問題了。
李錦明的采訪是周三進行的,而韓立州在上周末就知道了確切的方案,那就足以證明,不是采訪結束後主辦方臨時改了主意,而是李錦明故意為之。
從周冀和王海韜的法來看,李錦明的稿子和采訪現場對得上,也就是,主辦方的吳經理的就是十首,而不是三十首。
那麼問題來了,吳經理為什麼謊?
他作為主辦方,總不可能比僅僅是受邀嘉賓的韓立州,得到確切消息還晚吧?
再加上他和李錦明分明認識,卻假裝第一次見麵,足以明兩人之間密謀著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
徐聞稍微想想,就知道李錦明心裏打著什麼如意算盤。
要單純製造一個謬誤,那肯定不至於,因為這樣的話,作為稿子原作者的他也逃不了關係。所以,他肯定還在別的地方等著徐聞。
那就隻能是稿件審核。
按照慣例,稿子在排版印刷之前,都是要發給采訪對象看一遍的,尤其是涉及娛樂圈的事,自然更該如此。
而這項任務,一般在稿子提交組長審閱之前,就已經完成了。
但這次不一樣,李錦明交稿子的時候特意明:因為這是一篇大稿子,他隻負責了“創新”這一部分,“傳承”的部分在徐聞手中。
所以,他隻管寫稿,至於彙攏之後再發給主辦方審閱,那他就不管了。
徐聞當時沒覺察出毛病,現在想來,這稿子發給主辦方的吳營波,多半得不到回複。
現在是周五晚上,周六中午之前就得出樣刊給主編審核,晚上就開始印刷。
也就是,留給這篇稿件作最後審核的時間,隻有半。
如果這半內,徐聞聯係不上吳營波,多半會抱著差不多得了的心態把稿子交到製版室,主編老白也絕對看不出任何問題。
稿子就這麼登出去,雜誌社就完了!
這麼大的錯誤,《娛樂周刊》必將引發網絡群嘲,集團高層必定震怒。
那麼往回倒,作者李錦明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他采訪得來的消息就是十首歌,而不是最後的三十首。
這一點,有周冀、王海韜兩人作證,現場錄音也絕對做不了假。
找吳營波對峙,徐聞都能猜到他會怎麼:“哎呀,這個主意是這兩臨時改的。我當時就,這個方案不要傳播出去,最好等我們官方發布消息再,你們不聽啊!”
吳營波的話即使找到主辦方,也是沒毛病的,因為按照韓立州的法,十首歌的方案是存在的,隻是後來才改成了三十首。
韓立州知道這件事是在上周末,但也隻能“基本定了”。
這就是中華文化的厲害之處,基本、大概、約摸、也許……這種模棱兩可的詞不要太多,最終解釋權完全歸他們所有。
所以這起事故,最後倒騰來倒騰去,責任隻能由徐聞承擔:誰讓你不把稿子發給主辦方審的?什麼,聯係不上?那你不能等聯係上了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