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我仍然一點也不著急,寫錯地址的事情太多了,寫錯人名的也很多,許許多多的錯誤,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犯不出的。有一次我打電話問收件人,你是某某街某某號某某小區某幢樓某零某室嗎?對方說是的呀,我正在家等著快遞呢。我就送過去了,那個人也高興地簽收了。可是很快又有人來電話討要這個快件,我說已經準確投遞了,而且簽收了,但是他並沒有收到,更沒有簽收,這真是奇了怪。這事情後來經過長時間的反複糾纏,攪得我們大家都不知所以了,最後終於發現,這個快件根本就投錯了一個城市,兩個城市竟然有兩個同名的小區,不僅小區同名,連街名和門牌號都是一樣的,你以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嗎?它真的會發生。
更多的是寫錯收件人電話的,你打到那個錯誤的電話上,人家好說話的,告訴你打錯了,不好說話的,還操你媽,你能和他對操嗎?當然不能。
總之事情就是這樣的,無論是正確的寄件人和收件人還是錯誤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他們都是你上帝,隻不過這些看得見的上帝和那個真正的看不見的上帝才不一樣呢。有一次我手機出了故障,用不起來了,我知道情況緊急,趕緊去維修,可是就那麼短短一個小時時間,有客戶就已經投訴到公司了,說我關機,一個送快遞的怎麼能關機呢?強盜邏輯呀,難道送快遞的就不能有一點特殊情況嗎?萬一我路上遭遇車禍昏死過去了呢——我呸。我還是別遭遇車禍吧。無論你遭遇什麼禍,人家都是上帝,你都是上帝的仆人。
現在我到了洪湖花園的那幢樓,上了那個幾零幾,敲門,門開了,一個陌生的婦女出現在我麵前,有些茫然地看著我。盡管很可能我前天剛剛見過她,但我仍然覺得她陌生,我不可能記住每一個收件人的麵孔,這很正常,我如果有那樣的超常的記憶力,恐怕我也不必再風裏來雨裏去送快遞,我幹脆毛遂自薦到情報部門工作算了。
不過她的臉陌生不陌生倒也無所謂,我又不是來找她本人的,我是來討回送錯了的貨物的,我直截了當跟她說明了情況,我一邊說,她一邊搖頭,搖到最後,她說,你搞錯了,我沒有收你送來的快件。我說,我是前天來你這兒投遞的,是你自己簽收的。雖然我覺得她是個陌生人,但我一定得先強加於她,否則——沒有否則,事實就已經是這樣了。她說,你投快件給我,我收的?你見過我嗎?我怎麼沒有見過你?我不好說見過她,但也不敢說沒見過她,我換了個思路問她,那你,平時有網購、有電視購物這些嗎?她說,有呀,經常有,我經常收快遞,不過,不是你送來的。隻要她承認收過就好,我這才拿出單子來,遞給她看,我說,你看,這地址,是你的吧?她看了看地址,有些奇怪地說,咦,地址確實是我的,但是收件人不是我呀。不等我再發難,她又進一步看出了問題的實質,跟我說,不僅收件人不是我,簽收的人也不是我,名字不是我,筆跡也不是我的呀。
我滿以為這樣一個小錯誤,隻要到這裏跑一趟,就能解決了,哪知情況複雜起來了,我的腦袋又大起來,她倒是蠻善解人意的,跟我說,是的呀,現在送快遞麻煩的,很容易搞錯,現在的人都是粗枝大葉的。看來她是深知我的難處,又說,你要是不相信,你拿紙出來,我簽個名你比比看,看那單子上到底是不是我的字。我也沒有其他的法子,隻能這樣做了,顯得我很不相信人,很小肚雞腸,但是你們不知道,幹我們這行的,不得不這樣,不然你稍稍粗心一點,賠得你傾家蕩產。
她在我提供的紙上,寫下了她的名字,我隻瞄了一眼,心裏就認了,我手裏的運送單,肯定不是她簽收的。她見我沒說話,又指點著她的字跟我說,你看,這字體,完全不一樣,再說了,我要是簽了,我為什麼要抵賴呢?沒必要吧。雖然我一眼就看出來不是她的字,但我還是不甘心,我不能甘心,我一甘心,這事情就沒有餘地,沒有退路了。我又換了個思路,再問她,會不會你不在家,是你家裏人簽的?她說,我家裏人白天都不會在家的,再說了,我家裏也沒有叫這個名字的人呀。她看我一臉的疑惑,又說,你快遞的什麼東西呀,貴重物品嗎?我說,好像不是貴重物品,沒有保價,是某某電視購物的拖把。她說,那就更不可能有人冒領了,冒領個拖把幹什麼?值嗎?我說,可是,可是那把拖把會到哪裏去呢?她態度一直很好,可我仍在懷疑她,她終於也有點不高興了,開始批評我說,你自己也有問題,單子上的收件人明明叫張三,你卻讓李四簽收,連個“代”字也不寫。我不能同意她的說法,公司規定也沒有說一定要本人簽收,家人是完全可以代收的,再有,如果有人存心冒領,寫個“代”字有屁用。
我就真的奇了怪。雖然說起來,送快遞的奇怪事情很多的,但是因為我這個人生性謹慎,也知道保住飯碗不易,所以一般是不會出差錯的。這一回問題到底出在哪裏呢?我整理了一下思路,先是寄件人把小區的名字寫錯了,我當然是按照寄件人寫的地址去投遞,這第一步,我沒有錯;第二步,電話沒有錯,我也通過電話,收件人本人也接到過電話,等待我送貨去的,這第二步我也沒錯;第三步,我到了寄件人給的錯誤地址那裏,人家確實正在等著快遞呢,就簽收了,雖然不是收件人本人的名字,但反正他們是一個屋簷下的,應該不會錯,這第三步,我仍然沒有錯。
我沒有錯,拖把就不會有錯,但是那把正確的拖把它到底到哪裏去了呢?
我再調動起以往的經驗教訓,仔細想了一下,是我走錯了樓層嗎?應該到五樓的,結果潛意識裏我想偷懶,就少爬了一層,到了四樓?或者,我走錯了一幢樓,把三幢看成了二幢,這也是有可能的,或者,我根本就沒有來過這個小區,我到的是另一個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