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心靈的那顆明媚種籽(3 / 3)

搖滾樂震天響,剌得我耳朵疼。我想著淩然狼吞虎咽吃麵包的樣子,撲齧一聲樂了。

在我看見淩然的時候,我受驚了。他臉上,是一道淋淋的傷痕。我拿著麵包的手突然僵住。我問:“淩然,你怎麼又和別人打架呢?”淩然苦笑下說,丫頭,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呀。他低著頭,若有所思的樣子,長發垂下蓋住他的眼。他突然又抬起頭問我,肖若兒,你看我像好人嗎?

淩然,我懂你,你隻是生活的被逼無奈,我把麵包遞給他說,當然是好人了,不然我怎能和你出來呢?

他很順從地把麵包接過,“肖若兒,謝謝你。”

“恩?”

“哦,你的麵包很好吃。”

“是小陌特意留給你的呢,她上學忙我就給送來了,我一會兒去找個小公園寫點東西正好順便。”

“沒錢的時候好落魄。苦了小陌了。”

淩然竟然伸出手要我的手稿,我便很高興地遞了過去。他一邊吃一邊看,我就納悶在這麼勁暴的音樂裏怎麼會讀得下去?我又突然想到,路誠可從來沒有看過我寫的東西。他不相信我會寫出很出色的故事,我知道。

淩然,在你的世界裏我便會很快長大,等我有足夠閱曆,我就會心安理得成為一個作家了吧?我要做一輩子與世無爭的作家。淩然,你的生活剛剛好,即使波瀾起伏也很是甜蜜,我還想說一遍,我喜歡你的生活。淩然說:“我要去另一個城市了,肖若兒你老實和小陌呆在一起,涉入我的生活你會自找麻煩,所以不要讓我再帶著你。”

我搖搖頭,又點點頭。其實我想和他說,我想在路誠手術前回去,因為,木棉花全都開好了。縱使我如此向往你的生活,但終歸永遠不能成為你。因為我沒有你的勇氣,我把握不好我自己,注定要平庸。

我拿過一個酒杯,搶過淩然手裏的酒瓶倒了一杯。我說,淩然,我今天要和你喝酒,你不是一直都說你很能喝嗎,今天就看看,是你能喝還是我能喝。

淩然很瘋狂地樂著,嘿嘿,丫頭,你的這股倔勁還真是很招人喜歡嘛。

他背上吉它準備走,拿我的話當兒戲。我衝著他的背影喊,你早晚有一天得和我喝,你喝不過我的。

淩然可能聽不見,因為音樂聲太吵。但我絕對是說了。

哼,淩然,人不陪我喝的話我就自己喝。一杯下去,沒有絲毫醉意,接著便是第二杯,一個人,還真是沒意思。想到一會兒還要去報社,便沒有繼續喝。

半路上,買了口香糖嚼在嘴裏。編輯若聞到我滿嘴酒味,估計就不願細看我的稿了。商店的玻璃門現出我的樣子,有誰知道乖巧的相貌之下隱藏一顆毫不安分的心呢?我是一個寫童話的,我看起來很年輕像個孩子。我若是永遠都像個孩子,那該有多好。腦袋有些發暈,應該是被酒巴裏的搖滾樂給震的,路誠說得對,我真的不適合這兒。也許我該回家了,家裏一定會期待我的歸來。望望也因此學會一句話了,那句話的內容是——浪子回頭金不換。

我心裏有顆美麗的種子,即將萌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