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獨自跳舞 10.喜歡妖精
說來也奇怪,從小看書看電視之類,一直都要喜歡那些不真實的故事多些,神話、科幻、動畫片、恐怖這些。也說不上來為什麼,紀實、言情、曆史、名著什麼的,看歸看,喜愛程度終不如那些故事。
那些故事中的妖精鬼怪的除了《聊齋》,大都是反麵形象,小時候看,也跟著故事的大綱一起同仇敵愾地恨那些妖精鬼怪的。到了現在也不完全這麼看了,妖精鬼怪生下來就是,注定了他們必須那樣才能生存下去,他們也是沒辦法啊。不可能因為羊可憐,就讓狼改吃草吧?就算狼想不也是做不到嗎?妖精鬼怪他們不害人吃人,他們就違反他們的生存法則了,也是不可能的啊。
就算是《西遊記》裏的妖精也一樣,雖然作者讓每個妖精的下場都一樣,可是想想也毫無道理。神仙已經達到最高境界,當然不需要再做什麼了,而這些神仙能成仙都大都經曆幾千年上萬年的修行,那是一條何其漫長和辛苦的路?妖精們生存的終極目標就是能成仙,而吃了唐僧肉是最快的方式,換誰,誰不去吃?吃了唐僧可以把那千萬年的辛苦省事,一步到位,多劃算的事?別說那些妖精,換了是人,可以用最快捷的方式過到目標,還會頂著一個光冕堂皇的理由去吃苦耐勞嗎?
隻不過是人寫的故事,立場和道德要求站在了人這一邊,侵犯和傷害到人的都不是好的,所以才將他們蒙上了反麵人物的形象。為達到目標,不得不比其他人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苦,那是沒有選擇的情況下的不得不為之。有車坐當然不會選擇走路,有鞋穿也不願赤腳的,除非是沒有錢。非我族類更容易套上人的行為準則,譴責憎恨起來也比較容易。一出場就和狼一樣,披上了壞的形象,再做什麼也無濟於事了。
不過,看此類故事也是真的開心,可以很大程度上滿足從小被灌輸的好惡愛憎的是非觀。真實的生活,太多時候,好惡愛憎界線是模糊的,畢竟不是樣板戲時代,誰奸誰忠一眼可以看穿。
可以那麼輕鬆的將愛恨表現,不用費神去檢驗自己的判斷可樂而不為?不過,現在已由過去一起痛恨妖精鬼怪,轉到了喜歡他們。他們多可愛,不用偽裝自己,內心的欲望都那麼直接的表露出來。至於旁人會怎麼看待他們,他們根本不理,既然已經把他們定義成壞的了,何必裝給誰看?
隻是有一個問題很納悶,中國的神怪小說,為什麼非得把他們描寫得那麼想做人?曆經艱辛、拆皮拆骨、萬箭穿心、上刀山下油鍋,目的就想當一個人?不單單是為了做人可以有愛情吧?不相信兩個妖精之間就不能相愛。非得愛上一個人才叫愛情?什麼邏輯?
.男戴觀音女戴佛
在配戴飾物上有句俗語說“男戴觀音,女戴佛。”此話的出處不知,有什麼道理同樣不知,但人人說起來都是這樣的。原本我也有一塊玉觀音,也天天用紅繩掛脖子上的,可是每一個看到我戴著觀音墜的人,都對我說同樣的話。聽多了也產生自己戴錯了的觀念,盡管依然不知其中有什麼講究,最後還是將玉觀音換成了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