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探戈 21.訛
有個人說女人跟男人上了床,之後就說身體給了你,你得對我負責,這是一種性訛詐。這個觀點非常之讚成,有不少女人真是這麼回事。跟某個男人上了床,有了關係之後,一副跟定你的樣子,你得負責任。如果之後情變了,有反悔想分手,那就是負心漢、沒良心的,搞不好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長期以來,不少女人會形成這樣的觀點,跟男人上床,是為了男人,是讓男人得到了。有了關係就是吃虧了,是不是之後相處有問題,是不是出現了什麼變數,反正就是吃定你了。性這東西不是男人專屬,女人也有需要,快感是雙方都得到的,你情我願的事沒有誰欠誰之說。已經受了傷,何苦再賤踏多一次自己的尊嚴?那種一有關係你就得為我後半生買單的女人,可不就是典型的性訛詐?甚至奇怪的是她並不顧將來是不是能過得幸福,目的仿佛就是為了有一個男人要她。
另外一種訛比這個還惡心,就是用孩子來要挾。知道關係麵臨破裂邊緣了,那個男人將會離開,就讓自己懷孕,用孩子來訛人。好好的一個孩子成了大人感情失敗的人質,無端端作了訛詐工具。這種女人比任何女人都讓人覺得可怕,她不惜一個孩子的幸福和未來,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不是一個能做母親的女人。如果受到要挾,為了孩子成全了她,感情和心都不在了。那種夫妻關係可以給孩子什麼?冷戰、冷漠、打鬧、對罵、怨恨、詛咒?
雖然自己也身為女人,也實在搞不懂這類女人的想法,就怕那個男人離去,使出這麼低級的手段。訛是比騙還讓人憤怒和鄙視,騙多少還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手段達到目的,說好聽些,還有點技術含量。訛純粹是擺明姿態,在你明白的情況下,接受自己不願意的東西。賭的是你的良心、責任心、道德感,要不就是賭你的前途,如果你不答應,不僅是負心人這個道德譴責,說不定死給你看,上你單位公司去鬧。最好是乖乖的就範,不然就大家一起兩敗俱傷。
留住喜歡的男人,那是因為女人心裏還有愛,不舍,害怕失去戀人後的痛苦。隻是想留住也得有點技術含量啊,《孫子兵法》上都有說,三十六計,要知已知彼方可得勝。既然愛他應該知道他的性格,他的優缺點,每個人都有自己軟弱的地方,對症下藥,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如果能用的方式都用了,還是不能留著人家的心,那是真的沒感情了,付出了感情沒有保證一定會得到相應的回報。強行留住一個沒有感情的軀殼還有何意義?除非那人有豐厚身家,你誌不在人,而在他背後的一切。
訛,總是拿住了別人的弱點和痛處的了。除了感情訛詐,不少利益關係上也有,就是拿住某些你在乎,不舍放棄的東西,逼你就範了。就算再不願意,再憤怒,隻要還在乎,就會受製於人,付出別人想要的東西。這個訛,好像還不算犯罪,訛成功了,表麵看上去還是雙方同意的樣子。你可以不願意,條件開出來了,其實真不同意,訛人的人也不能怎麼樣,大不了撒破臉。如果以前途做籌碼,能舍得大不了不幹這份工,換一個地方一樣開始,有這勇氣的人,也不會受訛的。
可能也有高明的訛,做的滴水不漏,用情感、交情什麼的做鋪墊,心甘情願的一點點地步入事先設下的圈套,一點點付出別人想得到的東西。不過有這水平,真的被訛上了,也無話可說了吧?唯有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