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玩而笑之集 40.要人騙我——“魯迅研而究之”之(15)
讀過魯迅先生《我要騙人》一文的人都知道,民國政府對於受到水災的難民,一邊用機關槍消滅掉,一邊還在作秀,成立了專門的賑災機構——水利局,組織社會募捐。於是有了戲子們的義演——雖然那收入還不夠水利局的老爺們抽一包煙;於是還有了在寒風中鼻尖凍得通紅的小女孩提著募捐箱在街上化緣。但不管怎麼說,那演戲的戲子和寒風中的小女孩們,雖然被人欺騙,還是滿懷希望,所以還快樂著。為了更多的人的快樂,魯迅先生決定加入到騙人的行列。
能夠欺騙民眾,說明對於民眾還心存畏懼,如今我們的一些小吏,早已是大無畏了,連騙人的把戲也懶得去做了。麵對一條條鮮活的生命的消失,隨便抓一條理由來搪塞,說者無懼,聞者則覺無聊、無恥。繼“躲貓貓”、“係鞋帶”、“喝開水”會死人之後,最近又出現了“洗臉死”。
被人欺騙,至少獲得短暫的安慰和希望,至少說明別人沒有視我如無物,所以,誠懇地提出:“要人騙我”!
如果一個人兒子升官了,做母親的會怎麼樣呢?估計大多數人是為之歡欣,乃至炫耀,但晉朝時鄭袤的妻子曹氏,每次聽到兒子們升遷了,“輒憂之形於聲色”(《晉書》第2511頁)。曹氏的做人低調還表現在穿著上,《晉書——列女傳》上說她“服浣濯之衣”,也就是說,穿的衣服是洗過很多次的,須知道,晉朝時的貴族大多很奢侈的,此時的鄭袤是司空,位列三公,應該是國家領導人的級別。房玄齡等人在撰寫《晉書》時單獨為她立傳,可見一直到唐代她的做法還受人推崇。
然而,這樣的人如果生活在今天會怎麼樣呢?估計會很不合時宜的。某山城的某局長夫人和老公在逛街時,被一位挑夫碰了一下,於是她聲色俱厲,先打人家耳光,後踢下身,拳腳相加,並揚言:“我老公是局長,我怕誰?”,你看,這是何等的威風!還有,前不久湖北某廳級幹部的夫人,在省政府門口被幾個警察一頓暴打,致昏迷,致住院。事後得知,她由於衣著樸素,被人民警察同誌誤以為鄉下來上訪的老婦女,於是才有“打錯人”的故事,才鬧得沸沸揚揚。
古之官太太因為衣著樸素而名載竹帛,今之領導夫人因為衣著樸素而身遭毆淩,看來無論古今穿衣非小事兒,切莫等閑視之。
杜批:為官者婦,當養吾浩然之霸氣,氣不夠,衣來湊,衣不鮮,當挨揍。
20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