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原本隻是一個州城。
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大清王朝之際,定都奉天,改名為盛京。
入主中原之後,進入北京,盛京成了陪都。自此人煙稀少的沈州城,日漸繁榮,成了東北最大一個商賈雲集的繁華之地。
遠誌最初走進奉天城的時候,被城裏那份繁華喧嚷的景象,嚇了一跳。
在流花島,方圓幾十裏的陸地,也隻不過是住了十幾戶人家而已。哪裏會看到這樣摩肩接踵,叫買叫賣的熱鬧情景呢。看著這麼多的人,他都覺得眼暈。
遠誌幾乎是一路流浪來到省城的。
那天黃昏,當他懷著滿腔仇恨,將那把匕首刺進金寶的腹部時,他不但沒有得到複仇後的快感,看著金寶痛苦掙紮的模樣,心裏反而恐懼極了。
那一刻,他才明白自己並不想讓金寶死。
還好,慌亂中,腦子裏唯一的一點理智,支使著他把金寶送到了曹先生那裏。
他知道,家是不能回了。
以沈春祿的個性,一定不會放過他的。為了能夠更好地隱藏自己的行蹤,他沒有坐渡船,而是跳入大海,悄悄遊到了對岸。
站在岸邊,身無分文的他,不知道該去哪裏?邁開雙腿,信步而去。
走了一天的路之後,餓得兩眼發花的遠誌,來到了一個冷寂的小村子。那時候,天已黃昏。站在寂無人聲的荒郊野地,他看見一戶人家的窗口,隱隱地透出一星燈火,便急步奔了過去。
到了跟前,才發覺那是一片瓜園,瓜園的中央是一個用葦草檁條搭建的一個小窩棚。燈光正是從那裏透出來的。
遠誌走進窩棚,輕叩柵欄門,一邊問:“有人嗎?”
吱呀一聲,柵欄門被推開,一位六十歲上下的老人站在門口,手裏握了一杆紅纓槍,警覺地問:“你找誰?”
“哦,大伯,我是個流落之人,走到這兒,天黑了,能給口水喝嗎?”遠誌用乞求的目光望著老人說。
“哦,進來吧!”老人很痛快地把他讓進來,說:“你一定還沒吃飯吧?”
遠誌有些難為情地搓搓手。
“咳,這有什麼呀?這年頭像你我這樣的窮人,老鼻子了,不丟人!”老人說著,拿出一塊金黃的玉米麵餅子,遞給遠誌,“喏,吃吧!”
那會子,流浪了一天一夜的遠誌,肚子早已餓得咕咕叫了,看到這塊餅子,無異於山珍海味。
他兩眼發光,一把拿在手裏,老實不客氣地狠咬了一口。老人遞過來一碗水,說:“慢點吃,別噎著了。”說完,一彎腰出了窩棚。
等到遠誌三口兩口將玉米餅子填進饑餓的肚子裏,隻見老人已經回來了,手裏抱著一隻翠綠色的花皮大西瓜。
“嗬嗬,我猜你一個餅子吃不飽的,再吃個瓜吧!”
“大伯,真是謝謝你了!”
老人搖頭,一邊拿起西瓜刀,將西瓜切開,遞了一瓣給遠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