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簡單通俗的稱呼。
加百列沒有半分猶豫,當即開口:“老板!”
“誒,有那味兒了。”
長相什麼的不重要,主要是洪大師現在需要人手。
雖然說起來有點兒不太應該,畢竟古一法師也算是老前輩了。
但洪非真的控製不住自己。
他已經無比地期待著自己把加百列帶回去見古一的場景了。
希望那時候古一別死了。
不然到時候我一定把她家WIFI密碼給改了!
回身,洪非道:“接下來該幹點兒正事兒了,朗基努斯快到了嗎?”
“還在路上。”
“嘖,不是我說你們,那麼宏偉的一個計劃,你們連最關鍵的道具都不親自去拿嗎?”
加百列垂頭:“抱歉,老板,那件武器由瑪門的屬下負責蠱惑凡人送墨西哥運送過來,明天晚上就能到了。”
“你覺得我有時間等到明天晚上?”洪非反問一句,加百列的頭低得更深了。
“算了,他到哪兒了?”
加百列說出地址,洪非直接打開傳送門。
另一端是在公路上,一輛汽車正在夜晚星空下孤獨疾馳。
探爪,擒龍手一瞬將高速行進中的車輛捏成一團爆裂的火焰,灼熱的洪之力將金屬迅速融化成液體,順便淨化了那個可憐的被蠱惑後早已死亡的墨西哥人。
最後,一支槍尖被洪非攝取過來,傳送門隨之關閉。
輕輕掂量著手中的物品,洪非微微皺眉。
他並沒有從中感應到任何特殊的能量,但它能在一堆液態金屬中泡個澡後還連表麵的汙垢都沒有變化,已經足以證明它的神奇之處了。
據說耶穌不是被釘在十字架上釘死的,而是被一個名叫“朗基努斯”的士兵一槍給攮死的。
奇怪的地方來了。
一般而言,殺了神/聖子的都不是什麼好玩意兒,武器更是如此。
但人家偏不,反而把朗基努斯視作“命運之矛”。
似乎不如此,就沒辦法體現神的寬宏大量和博愛世人。
可神發大洪水的時候好像不是這樣的。
言歸正傳。
傳說中,隻要手持命運之矛,一百二十尺範圍以內的人皆臣服,而且持有命運之矛的人更能夠主宰世界的命運,然而一旦失去它,也會即時斃命,
洪非拿著它瞅了又瞅,最後轉手扔給加百列。
隨後,兩人帶著仍然呆呆站在一旁的安吉拉通過傳送門前往精神病院。
那是加百列和瑪門約定的地方。
距離大半個城市之外,從米奈的酒吧裏互相攙扶著走出來的康斯坦丁和查斯二人剛踏上大街,便瞬間被衝天而起的紅色光柱吸引了目光,緊跟著乍起的龍吟聲更是讓毫無防備的兩人驚得瞬間一個寒顫。
等到康斯坦丁仔細辨明了方向之後,他立刻從鼻孔裏把帶血的衛生紙扯了出來,隨即大步衝向停在路邊的車輛。
查斯見狀也捂著破裂的嘴唇快步趕了上去。
“約翰,你……嘶好痛,你要去哪兒?”
“那邊是教會的方向,他肯定去那邊了!”說著,康斯坦丁已經拉開駕駛位的車門。
查斯猛地上前一步拉住車門:“等等,約翰,我們還要去嗎?”
康斯坦丁動作一頓,回頭看了看查斯鼻青臉腫的慘樣,道:“你不用去了,我去!”
“等等,別著急,你不怕嗎,我感覺他真的會殺了我們!”
康斯坦丁麵皮抽搐:“那要不你去?”
查斯猛地搖頭:“我不敢去。”
康斯坦丁一把將他推開,坐上車關上車門後才道:“你自己回去吧,我一定要過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