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 禁忌的法則(2 / 3)

不過此時當我真正打開禁忌筆記的時候,卻發現,這原來真的是本筆記。

翻開第一頁,泛黃的紙頁上赫然畫著三個大字,正是“鎮、驅、破”三字,下麵小字寫著:禁忌之法第一層三字總綱,一應變化,皆從此三字中變化而來,後人謹記。

啊,原來如此,這三個字原來隻是總綱,難怪爺爺每次寫的字似乎都不同,但教我的卻隻有這三個字,看來,其它的變化要自己去摸索了。

我不由心中竊喜,幸好我學了兩年古文字,又報考了書法篆刻,這回可真是瞎貓碰著死耗子,逮住了!

再翻開筆記第二頁,上麵用小楷記錄著:明嘉靖二十五年,江浙有水怪作亂,傷人甚多,漁民因有禁忌,懼水怪報複,不敢救。韓氏先祖親往,三日,擊殺水怪於岸。誡民眾曰:水怪者,水鬼怨氣所化也。若見死不救,則水鬼愈多,救之,則永除水患。因懼惡而置天道於不顧,為義者所不取也。救人便是救己,切記。世間禁忌眾多,然有所為,有所不為,善惡在乎一心。

這段話完全是半文言文了,但卻是現代書寫的習慣,橫排從左至右的方式,顯然,這是韓氏後人從原文筆記上摘抄下來的,為了怕後人看不懂,下麵甚至還有小字注解。

明嘉靖二十五年,江浙一帶有水怪作亂,傷了很多人,漁民因懼怕水鬼報複,看到有人落水也不敢相救。因當地漁民有個禁忌,不得救落水的活人,因為那是水鬼在抓替身,而漁民每日與水打交道,若從水鬼手中救人,水鬼就會找救人者頂替,或者令救人者打不到魚。

後來,韓氏先祖親自趕去,獨自駕舟出海,曆時三日,引水怪至岸邊,將其擊殺,水怪顯形,才知是水中溺死之人亡魂作祟。於是先祖告誡眾人:水怪,乃是水鬼的怨氣所化。你們常年江中往來,隻為了一個你們漁民的禁忌,就見死不救,那樣的話,水鬼就會越來越多。如果大家齊心協力,一起摒棄這個惡習,才能永遠除掉水患。如果沒有了水鬼,這禁忌自然就破了。不能懼怕惡勢力而不顧道德良知,記住,救人便是救自己。世間禁忌雖然眾多,但其中有所為有所不為,善惡隻在一念之間。

這一段話講解得很詳細,其實故事很簡單,就是一個地方鬧水鬼,韓氏先祖去除了水鬼的故事。但是我卻覺得,摘抄筆記的人,偏偏要把這個故事放在第一個,必定是有深意的。

禁忌,本就是不能觸碰的忌諱,禁忌師的職責是要幫助人們回避禁忌,遠離危難,可是,當這個禁忌本來就是一個不合理的悖論,那還要遵守這個禁忌嗎?

這故事中所說的,顯然就是這個道理。也是告誡韓氏的後人,不要認死理,認為禁忌不可觸碰,就一味的回避和躲閃,有些禁忌,是要積極的去破除的,就像故事中的水鬼,漁民按照禁忌都不去救落水之人,那就隻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和惡性循環,水鬼越來越多,越來越難以控製,被水鬼所害的人也會越來越多,說不定今天你沒有救的人,明天就會化成水鬼拖你下水。

所以,遇到禁忌,不應單純的從表麵上趨避和破解,而是應該從根本上解決造成這種禁忌的根源,才是破除禁忌的最高深的法則。

禁忌,可以為惡,也可以為善,全看施法之人心念如何。

果然,這故事果然是有深意的,我想通了這一點,不由大為讚佩,同時不由想起了前些天看過的一個新聞,說的是長江岸邊有人溺水,漁民坐視不理,聲稱隻撈死人,不救活人,無論眾人如何哀求就是不理,最終導致三人溺亡的後果,這時他們才挾屍要價,跟遇難者家屬獅子大開口。

這新聞很多人都知道,一時間也曾引起過許多社會關注和討論,對那幾個不良漁民強烈譴責。此時看了禁忌筆記中所記載,我才想起來,想必他們的這個傳統就是從很久前傳下來的吧,真是可惜,韓家先祖一番苦心,還是抵不過人們的私念,畢竟,誰也不願被水鬼報複。